所有评论:广场舞出“新规” 您怎么看? 快乐驿站 评论于 2015-09-18 09:11 广场舞风靡全国这标志着人民生活的提高,是大好事。政府部门顺应民心,出台相关政策,保证这项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健康发展下去,非常必要。但是,政府的作为应立足于实效,在场地的建设和管理、广场舞的质量等方面发挥作用。由于经济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广场舞的发展更是参差不齐,城市和乡村差别很大,乡镇驻地和普通村庄也有很大差别。不少村子连起码的活动场地都没有。还有,活动中时常各种矛盾也层出不穷。 玛丽 评论于 2015-09-17 18:31 广场舞源于最早改革开放时候的跳交谊舞,后来百姓们开始跳16步舞,这是最早的广场舞雏形。后来跳的花样越来越多,参与的群众也越来越多。这种舞蹈简单易学,没有人数限制,没有男女比例的搭配,一个人可以跳,一群人也可以跳,跳来跳去的,就跳成了今天的大气候啦。全国的百姓都喜欢跳,甚至跳到了外国去。我在新加坡住的日子里,就看到一部分老年妇女也开始跳这种舞蹈了,不过她们都是在早上人们都还没起床的时候,她们十几个人聚在一起,放着音乐跳。估计也是中国大妈带过去的音乐,中国大妈当老师教给她们跳。广场舞不只是健身,还愉悦精神。不花一分钱,大家的身体越练越好,生活的质量越来越高,何乐而不为! 张继利 评论于 2015-09-16 15:13 "为基层群众就近方便地提供广场舞活动场地,将广场舞活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依法管理、场地管理单位配合、社区及相关社会组织等广泛参与的管理机制“这个通知要求很好!但愿实施、落实!。 西西果 评论于 2015-09-16 15:06 政府出台政策加强引导是好事,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鼓励群众性自发组织。 天天练2013 评论于 2015-09-14 13:24 完全赞成。 蓬莱gyl 评论于 2015-09-14 09:10 广场舞是群众性喜闻乐见的活动,政府部门参入,从制度层面进行有效引导,我点赞。因为政府牵头,使活动具有合法性,可以解决很多问题和矛盾。比如场地问题,插电问题,就迎韧而解。过去有的广场没有地方插电,只好用电池。今年二月,文化局的局长就召开了政府和各个点的负责人开会,让我们提意见。会后有些困难就解决了。所以政府牵头,有利于广场舞蹈发展,更能激起大家活动的积极性,对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有很大的作用。同时也说明政府关心支持群众活动,群众感到政府的关怀,密切了党群关系。 牟平水道一支部 评论于 2015-09-13 14:08 有规定就比没有好。我们村的老大妈们跳广场舞,就曾有人现场破口大骂的,拿着铁棍去打的,嫌声音大报110的,极力阻挠,老大妈们还是坚持跳。我就不明白这些人想干什么,为什么这么仇恨广场舞。有规定就好啦。 wl夕阳红 评论于 2015-09-12 15:07 更多的科学引导,同时广场舞大爷大妈们也应该遵守社会公德,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仙公山人 评论于 2015-09-11 20:24 首先,为有关部门出台广场舞“新规”感到高兴。这说明政府有关部门已经把这一出现已久的社会现象提到议事日程,是开始重视的表现。不管“新规”的内容是粗线条的、笼统的,也不管它的操作性怎么样,毕竟是重视了,有所遵循了。况且,无论什么事情,一旦开了头,就会在具体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逐步完善。这是事物发展的基本过程。 同时,还要为“大妈”们点赞。回过头来看看,广场舞这事儿发展到今天,大妈背了多少“黑锅”啊!不光在美国时代广场上跳惹来非议,还有什么泼屎的、放狗的,你分贝高我比你还高的,等等。实际上,在广场舞的队伍里,不光有大妈,还有大叔、嫂子、小妹妹。并且,不顾公德、惹事儿的,毕竟是少数。在这种情况下,“大妈”们还是坚持下来了,以至于成了群众文化健身活动的重要形式。这才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从而出台办法,进行引导、规范。这一结果的获得,“大妈”们功不可没。就像有的“家”说的,当年的“样板戏”,不就是咱老百姓唱出了名,上级才来总结、提高,才唱红了全国,才有8亿人民老少都能哼哼场面吗! 最后,说说“新规”的事儿。总的说,:“新规”出台就比不出好,因为毕竟是迈出了第一步。重要的是, ... 高锋 评论于 2015-09-11 18:18 管理就是服务,而不是限制。 群众自发的娱乐锻炼身体的好活动,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群众有意义的活动。
快乐驿站 评论于 2015-09-18 09:11 广场舞风靡全国这标志着人民生活的提高,是大好事。政府部门顺应民心,出台相关政策,保证这项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健康发展下去,非常必要。但是,政府的作为应立足于实效,在场地的建设和管理、广场舞的质量等方面发挥作用。由于经济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广场舞的发展更是参差不齐,城市和乡村差别很大,乡镇驻地和普通村庄也有很大差别。不少村子连起码的活动场地都没有。还有,活动中时常各种矛盾也层出不穷。
玛丽 评论于 2015-09-17 18:31 广场舞源于最早改革开放时候的跳交谊舞,后来百姓们开始跳16步舞,这是最早的广场舞雏形。后来跳的花样越来越多,参与的群众也越来越多。这种舞蹈简单易学,没有人数限制,没有男女比例的搭配,一个人可以跳,一群人也可以跳,跳来跳去的,就跳成了今天的大气候啦。全国的百姓都喜欢跳,甚至跳到了外国去。我在新加坡住的日子里,就看到一部分老年妇女也开始跳这种舞蹈了,不过她们都是在早上人们都还没起床的时候,她们十几个人聚在一起,放着音乐跳。估计也是中国大妈带过去的音乐,中国大妈当老师教给她们跳。广场舞不只是健身,还愉悦精神。不花一分钱,大家的身体越练越好,生活的质量越来越高,何乐而不为!
张继利 评论于 2015-09-16 15:13 "为基层群众就近方便地提供广场舞活动场地,将广场舞活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依法管理、场地管理单位配合、社区及相关社会组织等广泛参与的管理机制“这个通知要求很好!但愿实施、落实!。
蓬莱gyl 评论于 2015-09-14 09:10 广场舞是群众性喜闻乐见的活动,政府部门参入,从制度层面进行有效引导,我点赞。因为政府牵头,使活动具有合法性,可以解决很多问题和矛盾。比如场地问题,插电问题,就迎韧而解。过去有的广场没有地方插电,只好用电池。今年二月,文化局的局长就召开了政府和各个点的负责人开会,让我们提意见。会后有些困难就解决了。所以政府牵头,有利于广场舞蹈发展,更能激起大家活动的积极性,对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有很大的作用。同时也说明政府关心支持群众活动,群众感到政府的关怀,密切了党群关系。
牟平水道一支部 评论于 2015-09-13 14:08 有规定就比没有好。我们村的老大妈们跳广场舞,就曾有人现场破口大骂的,拿着铁棍去打的,嫌声音大报110的,极力阻挠,老大妈们还是坚持跳。我就不明白这些人想干什么,为什么这么仇恨广场舞。有规定就好啦。
仙公山人 评论于 2015-09-11 20:24 首先,为有关部门出台广场舞“新规”感到高兴。这说明政府有关部门已经把这一出现已久的社会现象提到议事日程,是开始重视的表现。不管“新规”的内容是粗线条的、笼统的,也不管它的操作性怎么样,毕竟是重视了,有所遵循了。况且,无论什么事情,一旦开了头,就会在具体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逐步完善。这是事物发展的基本过程。 同时,还要为“大妈”们点赞。回过头来看看,广场舞这事儿发展到今天,大妈背了多少“黑锅”啊!不光在美国时代广场上跳惹来非议,还有什么泼屎的、放狗的,你分贝高我比你还高的,等等。实际上,在广场舞的队伍里,不光有大妈,还有大叔、嫂子、小妹妹。并且,不顾公德、惹事儿的,毕竟是少数。在这种情况下,“大妈”们还是坚持下来了,以至于成了群众文化健身活动的重要形式。这才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从而出台办法,进行引导、规范。这一结果的获得,“大妈”们功不可没。就像有的“家”说的,当年的“样板戏”,不就是咱老百姓唱出了名,上级才来总结、提高,才唱红了全国,才有8亿人民老少都能哼哼场面吗! 最后,说说“新规”的事儿。总的说,:“新规”出台就比不出好,因为毕竟是迈出了第一步。重要的是, ...
同时,还要为“大妈”们点赞。回过头来看看,广场舞这事儿发展到今天,大妈背了多少“黑锅”啊!不光在美国时代广场上跳惹来非议,还有什么泼屎的、放狗的,你分贝高我比你还高的,等等。实际上,在广场舞的队伍里,不光有大妈,还有大叔、嫂子、小妹妹。并且,不顾公德、惹事儿的,毕竟是少数。在这种情况下,“大妈”们还是坚持下来了,以至于成了群众文化健身活动的重要形式。这才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从而出台办法,进行引导、规范。这一结果的获得,“大妈”们功不可没。就像有的“家”说的,当年的“样板戏”,不就是咱老百姓唱出了名,上级才来总结、提高,才唱红了全国,才有8亿人民老少都能哼哼场面吗!
最后,说说“新规”的事儿。总的说,:“新规”出台就比不出好,因为毕竟是迈出了第一步。重要的是, ...
群众自发的娱乐锻炼身体的好活动,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群众有意义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