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评论:图书馆该不该有阅读黑名单? jfwu_usa 评论于 2015-12-30 22:34 净化环境要丛娃娃做起,一些未经调教的孩子去图书馆绝对不合适,图书馆要创造读书的合适环境,所以实施黑名单制度有益,毕竟在孩子心目中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让孩子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全靠学校教育是不可能的 省经信委甲继祯 评论于 2015-12-30 21:21 进图书馆阅览,既有权利读书,也有义务遵守阅览规则、维护阅览秩序。应严禁不遵规、不守矩、不讲文明恶习。对那些严重违规者给予一定处罚,也非常必要。但我并不认可拉黑的做法。毕竟他们多是年轻人,况且也没有给社会造成太大危害。从年轻就背上污点,很不利于他们的成长发展。还是多教育引导加必要处罚的好。对违规者可给警告、严重警告、禁一定期限内入馆阅览的处分。对屡教不改、或严重违规者可禁终身入馆。 快乐驿站 评论于 2015-12-30 20:29 图书馆是文明场所,不能让一些不守规矩的孩子影响了大多数人的正常读书学习。至于怎样处理,还需先礼后兵,可以设立警示牌,约法三章,再有屡教不改者,赞成黑名单制度。 古帆 评论于 2015-12-30 19:59 首先要明白图书馆的功能,供读书人阅读学习提升文化品位并因而影响社会进步。图书馆的地位应该是神圣的,应该受到尊重。图书馆的管理、服务是有章法可行的。图书馆的管理者服务者有权利与责任依法规监督检查违规者的不良行为,是对图书馆负责,也是对在馆内阅读学习者负责。这样说来,黑名单甚至规定相应的处罚都不为过。 黄土地 评论于 2015-12-30 19:53 一般情况,读者进入图书馆是为了阅读。图书馆应该有相关的制度规定,一方面图书馆安排管理员巡查监督,另外一方面对于违纪违规的读者按照规定加以教育和处罚。关于进入黑名单的做法我看没有必要。 纪慎言 评论于 2015-12-30 19:13 蒲老师说的这个问题值得注意,图书馆没有权力和能力管这样的事情。当事人不服从管理怎么办?还得交给公安局? 糖..糖 评论于 2015-12-30 19:00 支持将屡教不改的“读者”拉入黑名单,给爱学习的人创造更好的学习空间。让图书发挥更好的作用。建议:拉入黑名单的人,给一定的时间期限,超过期限后,可再恢复阅读权力,但是,如果再犯,就会加长禁读时间。第三次犯错永进黑名单。 仙公山人 评论于 2015-12-30 18:47 图书馆设立黑名单的前提,文中说的明明白白,是将那些“屡教不改”者列入黑名单。反对的声音,拿“权利”“义务”对这类人(无论大人还是孩子)说事儿,适用吗?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只有履行了义务的人,才拥有相应权利的条件。从来都没有无原则的权利。 在图书馆里看书,是权利;维护图书馆的秩序是义务。你不履行义务,还屡教不改,限制你的权利那是理所应当的。 孙介法 评论于 2015-12-30 17:50 如果真想去读书的孩子就不会胡闹,胡闹者大多不是真来读书多。对于扰乱纪律屡教不改的,可以打入黑名单! 兵心 评论于 2015-12-30 17:32 文明阅读的好习惯是从小就要养成的。如果坏习惯从小不加以制止,孩子长大了则后患无穷。到图书馆处嬉笑打闹吃零食,那不是去看书学习长知识。分明是去开心找乐假文明。对这样的人或事就要受到谴责制止或惩罚。
jfwu_usa 评论于 2015-12-30 22:34 净化环境要丛娃娃做起,一些未经调教的孩子去图书馆绝对不合适,图书馆要创造读书的合适环境,所以实施黑名单制度有益,毕竟在孩子心目中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让孩子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全靠学校教育是不可能的
省经信委甲继祯 评论于 2015-12-30 21:21 进图书馆阅览,既有权利读书,也有义务遵守阅览规则、维护阅览秩序。应严禁不遵规、不守矩、不讲文明恶习。对那些严重违规者给予一定处罚,也非常必要。但我并不认可拉黑的做法。毕竟他们多是年轻人,况且也没有给社会造成太大危害。从年轻就背上污点,很不利于他们的成长发展。还是多教育引导加必要处罚的好。对违规者可给警告、严重警告、禁一定期限内入馆阅览的处分。对屡教不改、或严重违规者可禁终身入馆。
快乐驿站 评论于 2015-12-30 20:29 图书馆是文明场所,不能让一些不守规矩的孩子影响了大多数人的正常读书学习。至于怎样处理,还需先礼后兵,可以设立警示牌,约法三章,再有屡教不改者,赞成黑名单制度。
古帆 评论于 2015-12-30 19:59 首先要明白图书馆的功能,供读书人阅读学习提升文化品位并因而影响社会进步。图书馆的地位应该是神圣的,应该受到尊重。图书馆的管理、服务是有章法可行的。图书馆的管理者服务者有权利与责任依法规监督检查违规者的不良行为,是对图书馆负责,也是对在馆内阅读学习者负责。这样说来,黑名单甚至规定相应的处罚都不为过。
黄土地 评论于 2015-12-30 19:53 一般情况,读者进入图书馆是为了阅读。图书馆应该有相关的制度规定,一方面图书馆安排管理员巡查监督,另外一方面对于违纪违规的读者按照规定加以教育和处罚。关于进入黑名单的做法我看没有必要。
糖..糖 评论于 2015-12-30 19:00 支持将屡教不改的“读者”拉入黑名单,给爱学习的人创造更好的学习空间。让图书发挥更好的作用。建议:拉入黑名单的人,给一定的时间期限,超过期限后,可再恢复阅读权力,但是,如果再犯,就会加长禁读时间。第三次犯错永进黑名单。
仙公山人 评论于 2015-12-30 18:47 图书馆设立黑名单的前提,文中说的明明白白,是将那些“屡教不改”者列入黑名单。反对的声音,拿“权利”“义务”对这类人(无论大人还是孩子)说事儿,适用吗?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只有履行了义务的人,才拥有相应权利的条件。从来都没有无原则的权利。 在图书馆里看书,是权利;维护图书馆的秩序是义务。你不履行义务,还屡教不改,限制你的权利那是理所应当的。
兵心 评论于 2015-12-30 17:32 文明阅读的好习惯是从小就要养成的。如果坏习惯从小不加以制止,孩子长大了则后患无穷。到图书馆处嬉笑打闹吃零食,那不是去看书学习长知识。分明是去开心找乐假文明。对这样的人或事就要受到谴责制止或惩罚。
在图书馆里看书,是权利;维护图书馆的秩序是义务。你不履行义务,还屡教不改,限制你的权利那是理所应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