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评论:【茶话会】房产证上该不该加准儿媳妇的名字? 黄土地 评论于 2020-03-13 16:05 这应该属于一个深层次的婚姻家庭问题。我们不妨首先将现代婚姻观念理清楚,我很赞同老祖宗留下的婚姻观,即为“门当户对”。关于门当户对的婚姻,我觉得还是应该用现代的思想来践行,但凡婚姻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婚姻能够走到最后的,她们各自手中的财富不是主要的,主要的还是那份亲情感和责任感,仅此还不够,还需要实现家庭进步,与时俱进,若是你的家庭在稳步向前,那你的婚姻自然幸福,若是你的家庭不能相互包容,眼中只有钱,那么,家庭成员所涉及的婚姻终将是过眼云烟。 总之一句话,只要你的婚姻拥有了亲情和责任的内涵,房产证上的名字其实就是一个符号。 鱼荷相伴 评论于 2020-03-13 15:41 电视剧那是艺术,咱姑且不论。现实生活中,我觉得如果是男方全款买的房,女方就不能加。凭什么你一分钱不掏,还想不劳而获填名字。如果双方平均拿了全款,可以写上双方的名字。如果是男方拿的首付,其余是贷款,那也可以写上双方的名字,但是双方要做公证:如果将来过不下去了,女方只能分婚后共同还款那一部分。这样比较公平,也免的将来有麻烦。亲兄弟还要明算账,何况夫妻。未婚就要在房产证上填名字,本身这心术就不正。总之不加于情于理都说的过去,加了是情分,不加是本分。婚姻不是靠房产证有两个人的名字就能维持的,婚姻是靠两人去经营的,不管是爱情还是亲情,都要用心去经营。经营好了,白头偕老,房产证没名字也照样幸福。经营不好,即使你房产证上有名字,分的了一部分财产,你也未必会幸福。 嘉言懿行 评论于 2020-03-13 14:58 根据本剧所述,我认为可以不加。在现实生活中,也应该以出资多少为准。 笠翁立仁 评论于 2020-03-13 11:21 关于婚房房本上加谁的名字这一纷争,我想,买房子是普通人家的大事,婚房的财产分配牵扯到家庭、道德、情感等多方面因素,因此大家都很谨慎小心。一般出资的一方在决定是否加上另一方名字时都会犹豫,我认为婚房本上可以加上男女双方的名字,即使其中一方并未出资。我觉得毕竟以后是一家人,不加名字有点伤感情;发生离婚纠纷是及少数,应依法处理,相信法律是公平的。我想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讲,不是为了离婚而去结婚的。结婚是奔着白头偕老的。婚姻需要的是彼此的包容和理解,需要的是彼此的倾心与付出,而不是锱铢必较的盘算与精明的算计。谈钱伤感情,但谈感情必然会伤钱。钱算明白了,感情有可能就破碎了。好的婚姻,是让人放松的温暖港湾,而不是时时刻刻全副武装蓄势待发。 蓝色的海洋 评论于 2020-03-13 09:33 不应该。是怎么回事就是怎么回事。该是谁的就是谁的,不要混为一谈。免得关键时候说不清楚,惹出不该惹得麻烦来。 李光福 评论于 2020-03-13 08:49 本来就不用加,加就意味着财产分割问题。在此节骨眼上说出未婚先孕更是不妥。以此来要挟老人签上准儿媳的名字就是为了增加剧情,老人奋斗了几十年的心血都在这房子上了。也不存在戒心。所以,签了。这必定是个迷。叫看剧的继续看下去。 喜乐长寿族 评论于 2020-03-12 21:00 我记得在首发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时候,只写户主的名字就行啦,不牵扯到谁所有的问题。证上的人名只是个代表,最后处置,还得由夫妻双双签字。最近几年不断看到房产证上要求写上两个或多个人的名字。我认为不必要,一个人领证就可以啦。要求加上名字的初衷就不妥当,就没有好好过日子的好思想,有争财产的嫌疑。真到分财产的时候,相信司法部门会秉公合理处理的。 过去儿子结婚,父母帮助盖房,女方陪送嫁妆,这都是自愿的,也不分谁多谁少。现在怎么不结婚就要考虑以后分财产的问题呢。这样的婚姻,能有好结果吗。 子豪启荣 评论于 2020-03-12 17:19 加,于情于理都说得过去;不加,显得薄情薄义。其实都代表着以备不测的心理,那就多留一手,比如各种账目单据之类,以防真的不测!
黄土地 评论于 2020-03-13 16:05 这应该属于一个深层次的婚姻家庭问题。我们不妨首先将现代婚姻观念理清楚,我很赞同老祖宗留下的婚姻观,即为“门当户对”。关于门当户对的婚姻,我觉得还是应该用现代的思想来践行,但凡婚姻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婚姻能够走到最后的,她们各自手中的财富不是主要的,主要的还是那份亲情感和责任感,仅此还不够,还需要实现家庭进步,与时俱进,若是你的家庭在稳步向前,那你的婚姻自然幸福,若是你的家庭不能相互包容,眼中只有钱,那么,家庭成员所涉及的婚姻终将是过眼云烟。 总之一句话,只要你的婚姻拥有了亲情和责任的内涵,房产证上的名字其实就是一个符号。
鱼荷相伴 评论于 2020-03-13 15:41 电视剧那是艺术,咱姑且不论。现实生活中,我觉得如果是男方全款买的房,女方就不能加。凭什么你一分钱不掏,还想不劳而获填名字。如果双方平均拿了全款,可以写上双方的名字。如果是男方拿的首付,其余是贷款,那也可以写上双方的名字,但是双方要做公证:如果将来过不下去了,女方只能分婚后共同还款那一部分。这样比较公平,也免的将来有麻烦。亲兄弟还要明算账,何况夫妻。未婚就要在房产证上填名字,本身这心术就不正。总之不加于情于理都说的过去,加了是情分,不加是本分。婚姻不是靠房产证有两个人的名字就能维持的,婚姻是靠两人去经营的,不管是爱情还是亲情,都要用心去经营。经营好了,白头偕老,房产证没名字也照样幸福。经营不好,即使你房产证上有名字,分的了一部分财产,你也未必会幸福。
笠翁立仁 评论于 2020-03-13 11:21 关于婚房房本上加谁的名字这一纷争,我想,买房子是普通人家的大事,婚房的财产分配牵扯到家庭、道德、情感等多方面因素,因此大家都很谨慎小心。一般出资的一方在决定是否加上另一方名字时都会犹豫,我认为婚房本上可以加上男女双方的名字,即使其中一方并未出资。我觉得毕竟以后是一家人,不加名字有点伤感情;发生离婚纠纷是及少数,应依法处理,相信法律是公平的。我想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讲,不是为了离婚而去结婚的。结婚是奔着白头偕老的。婚姻需要的是彼此的包容和理解,需要的是彼此的倾心与付出,而不是锱铢必较的盘算与精明的算计。谈钱伤感情,但谈感情必然会伤钱。钱算明白了,感情有可能就破碎了。好的婚姻,是让人放松的温暖港湾,而不是时时刻刻全副武装蓄势待发。
李光福 评论于 2020-03-13 08:49 本来就不用加,加就意味着财产分割问题。在此节骨眼上说出未婚先孕更是不妥。以此来要挟老人签上准儿媳的名字就是为了增加剧情,老人奋斗了几十年的心血都在这房子上了。也不存在戒心。所以,签了。这必定是个迷。叫看剧的继续看下去。
喜乐长寿族 评论于 2020-03-12 21:00 我记得在首发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时候,只写户主的名字就行啦,不牵扯到谁所有的问题。证上的人名只是个代表,最后处置,还得由夫妻双双签字。最近几年不断看到房产证上要求写上两个或多个人的名字。我认为不必要,一个人领证就可以啦。要求加上名字的初衷就不妥当,就没有好好过日子的好思想,有争财产的嫌疑。真到分财产的时候,相信司法部门会秉公合理处理的。 过去儿子结婚,父母帮助盖房,女方陪送嫁妆,这都是自愿的,也不分谁多谁少。现在怎么不结婚就要考虑以后分财产的问题呢。这样的婚姻,能有好结果吗。
总之一句话,只要你的婚姻拥有了亲情和责任的内涵,房产证上的名字其实就是一个符号。
过去儿子结婚,父母帮助盖房,女方陪送嫁妆,这都是自愿的,也不分谁多谁少。现在怎么不结婚就要考虑以后分财产的问题呢。这样的婚姻,能有好结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