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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评论:关于“人性执法”,您怎么看?

wmchang
wmchang 评论于
法是有红线的,超越底线(红线)的灵活性,变通性都是对法律的不尊重。
wmchang
wmchang 评论于
实事求是,调查研究,不能仅凭张纸条就“人性”执法吧。向医院小儿科看病的儿童是很多的,如果孩子看病,他的家长亲人都用此法行吗?执法人员,人手不够,应打电话求其他执法人员,跟踪“调查”服务,若事实确凿,则实行人性服务,给与必要的协助。若以此投机取巧,求个人方便,应受到公德谴责。
平也
平也 评论于
鄙人支持人性执法!法是人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律的尊严。特殊情况下,人性执法,更体现法律维护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地位和作用。
人性执法,关键是“特殊情况”下,这个特殊情况,就是不危害社会安全,一定时间内,不伤害别人的利益!
人性执法,是警告、敬告,如果屡教不改,再严厉处罚也为时不晚,所以,人性执法,不会给人钻空子,占便宜的机会,更影响不了法律的严肃性!
再说,执法本身就有“自由裁量权”,执法也有视情节、性质,进行处理的权力。
多一些人性执法,多一份爱心和善意,法、情、理相容,就是和谐社会的体现!
但,人性执法,必须是不带个人恩怨和感情的"特殊情况"下!
纪慎言
纪慎言 评论于
我对“人性执法”的提法早有异议,如果把这样的执法列为有人性的话,那其他的执法是不是就没有人性了呢?所以我认为不宜提及“人性执法”,应该叫“理性执法”或者“灵活执法”。巧了,上面提的这两起执法案例都是出在陕西西安,而且违停的当事人所以违停的理由又都是给自己的孩子看病。因此我怀疑这里面是否有诈,如果执法民警能够多走几步,到医院里面找到违停的车主,调查清楚当事人的真实情况,能给予适当帮助的给予适当帮助,或当面给予当事人提出警示条款,岂不更彰显人性?
嘉言懿行
嘉言懿行 评论于
支持人性执法。有的网友认为若大家都找理由,法律的严肃性就不复存在了。这是低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故意违法犯法的人毕竟是极少数。 当然,执法者也需要观察了解一下现场的实际情况,比如是否有停车位,是否存在故意违法的可能性等等。在做出合情合理的判断后,再进行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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