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起来忙不迭的整理好相机和服装,去拍雪景。最最重要的穿上带冰爪的高筒徒步靴子。穿好后顶着刺骨的寒风出门而去。
小路上有几个老头,他们都是天天早起遛弯的人。因为路上结冰太厚,他们拄着手杖艰难的前行。我脚上有冰爪走起来就轻松多了,当我超过他们的时候心里想,他们要是问我为什么走的这么快。我就抬起脚来给他们看。我有冰爪!
哼,也不问问。我心里想着,脚下加快了步伐。到了拍摄地点后,我想爬到高坡上去,但雪太厚了,一脚下去就直接到了小腿肚子,三步两步就累的我呼呼直喘。更可气的是那雪顺着裤腿进了靴子里,瞬间脚脖子就感到了冰凉。雪化了继续往下走,脚也感觉到又湿又冷。已经这样了,后退也没意思,继续爬吧。我咬着牙爬到了最高处,太阳刚刚露头,暖暖的金色把挂着雪花的爬山藤染的更加红艳。我举着相机就开拍了。
拍了半天,感觉可以了,想收工回家,但感觉右脚走路发滑,低头一看,冰爪不见了。急忙回头去找,好在发现的早,就落在了后面几米的一个雪窝里。捡起来穿上继续走,又看到了好的景致,边拍边走。又感觉到脚底下发滑,低头再看,右脚的冰爪又没有了,又回头去找。这次找的太费劲了,来来回回三趟都没有找到。一个个的雪窝都那么深,根本看不见下面是否有冰爪。算了不找了,自我安慰一下,然后在山坡脚下做了个记号,等雪化了再回来找吧。没想到刚走了两步,冰爪竟在前面不远处躺着呢。你这家伙竟敢耍弄我啊。我这次重新穿上它并用塑料袋拧成一缕长条将冰爪牢牢的栓在了鞋的上。
继续往家走的路上一边走一边拍。快到家的时候,感觉左脚也不对劲了,低头一看,左脚冰爪没了。我算是服气了,继续回头找吧。找啊找,终于在不远处找到它。我穿上后听见后面有人说话,回头一看,那几个老头也遛弯回来了,我想,他们走的路也够远的。人家依然不看我,我也没有了炫酷的精气神。跟在他们后面慢慢的走,就怕冰爪再掉下来找不到。
我想起英国喜剧演员憨豆了,他经常扮演那种爱嘚瑟爱炫耀然后又倒霉透顶的小人物。向人们展示人性中幼稚的一面。
你说我都多大年纪了,屁大点事就嘚瑟,结果嘚瑟过头了。
(收获了漂亮的小片,心里特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