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
防微杜渐一件事
防微杜渐一件事
1983 年 11 月 9 日,对我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那一天,《济南农民》报刊登了一篇关于我的小消息。这篇报道讲述的事情并不大,仅仅是我从垛庄公社调走时,做到了公私分明,将公家的东西妥善留下,防微杜渐的事。
当我到新单位埠村镇偶然见到这张报纸时,内心充满了复杂的情绪。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上报,虽然事情看似微不足道,但却有着沉甸甸的分量。看到报纸上的文字,我深切地意识到,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自己时刻都处于群众的监督视野之中。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不仅仅关乎个人,更肩负着对老百姓的责任,对党的事业的担当,以及对自己的负责。 从那时起,我深刻领悟到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必须从自身开始,从每一件小事抓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古训在我心中扎下了根。作风建设并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持之以恒的坚持。
这篇小小的报道,就像一个警钟,从我的从政之初开始敲响,一直陪伴我到退休,时刻鞭策着我。 在之后的工作岁月里,每当面临抉择,这篇报道的内容就会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提醒我坚守原则,保持廉洁自律的作风。它时刻提醒我,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的懈怠,要始终将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对党的事业保持绝对的忠诚。 如今,我依然保留着那张报纸,它承载着我的一段珍贵回忆,更是我人生道路上的重要指引。我由衷地感谢这篇小小的报道,感谢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小事。它让我在漫长的从政生涯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正确的方向,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