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顾名思义就是执行公务用公车。一开始就有明确规定,那一级干部用什么车、干什么才可以用公车。因为公车较少,八十年代一个地级机关也就是十辆八辆的小车。领导也比较自觉不用公车办私事。可是到了后来,公车越来越多,一个县级机关也有了车队。也就有了领导的“专车”和专车司机,不仅县级领导甚至乡镇长也有了专车。同时,车辆也越来越豪华。再到后来,公车就开始私用一直发展到“三个三分之一”:领导公用三分之一、私用(走亲访友、接送家属子女上下学上下班甚至逛商店等私事)三分之一;司机私用三分之一。每年的修车费、加油费、过路过桥费之类开支都是一个很大的数字!虽然各级对公务用车都有规定,不准坐豪华车、不能公车私用,但是因为缺乏严肃的处理措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出台,狠刹形式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处理顶风而上的违规违纪者,使得为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公款学习考察、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三公费用”得以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一是节约了费用二是端正了党风、政风,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