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既要利剑高悬,更需改良土壤
又一个贪官被判处死刑。
2024年5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白天辉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白天辉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白天辉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今年2月24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白天辉受贿上诉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在2014年至2018年4年的时间里,白天辉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这个数字不是贪腐的最高记录,但可能是单位时间内贪腐的最高纪录。有人计算过,4年贪11.08亿,年平均2.77亿,日均75.89万,真正是“日进斗金”。假如一个普通人每月工资5000元,一年收入6万元,要赚够11.08亿,需要不吃不喝工作约18467年。这一数字,直观地展现出白天辉贪腐金额的巨大,也让我们看到金融贪腐对社会财富的严重侵蚀。
白天辉的老上级赖小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贪腐金额为17.88亿元,已于2021年1月29日被执行死刑。赖小民和白天辉在贪腐问题上有着密切的关系,两人长期在华融担任要职,共同参与了一系列贪腐行为。
有人认为,反腐败问题之所以除恶不尽甚至越反越多越反越腐,根本原因就是打击力度不够,对经济犯罪死刑太少甚至取消死刑。我认为问题并不这样简单,腐败官员之所以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出一茬,甚至越割越旺,除了打击力度不够外,一定还有其他原因,因为近年来对腐败官员可谓重拳出击,严打重判,并且我们并没有废除死刑。
在中国历史上,对付贪官最狠的,可能就是明太祖朱元璋了。他在位31年,共处死贪官15万人,并且处死方式极其残忍,如剥皮楦草、凌迟,还要株连九族等等。但是收效甚微,贪官们好像不怕死,还是前腐后继,一个个往火坑里跳。
即使现在,我们对贪官的惩处也没有完全废除死刑。例如早些年的副国级的成克杰,省部级的胡长清、王怀忠、郑筱萸,还有被称为“三最女贪”,即“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的女贪官,原辽宁抚顺市顺城区国土资源局局长罗亚平,他们都被执行死刑。
十八大以来,至少已有三名落马官员被执行死刑。除了赖小民外,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长、原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赵黎平,因犯故意杀人、受贿等罪,已于2017年5月26日被执行死刑。2024年8月27日,二审被判处死刑的原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技术开发区工委书记李建平,贪腐金额是30亿元,已于2024年12月17日被执行死刑。最近这个二审维持死刑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白天辉,即将被执行死刑。还有一名贪官,黑龙江省鹤岗市原副市长李传良,涉案金额超过31亿元,该案被认为是目前为止涉案金额最高的职务犯罪案件。李传良理应必死无疑,只可惜,该犯已于2018年11月15日逃匿境外。
综上所述,想要彻底铲除腐败,既要利剑高悬,更需改良土壤。除了严厉打击、“大开杀戒”外,还应在开展有效监督、改革制度体制、改良土壤环境等方面下功夫,即构建一套使官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期有效机制,这才是真正反腐败的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