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一箱过期啤酒
家里有几瓶过期一两个月的啤酒,虽然网上说尽量不喝过期啤酒,但我还是喝了,感觉口感没有什么变化,也没有什么不适。喝着过期啤酒,我想起了与过期啤酒有关的一件事。
二十年前,学校的一位主任,二把手,是一位二三十岁的帅小伙,他向我借钱5000元,说是他的一位亲戚做什么买卖。我知道钱尽量不能外借,但考虑到他是单位的领导,不好意思拒绝,还考虑到能不能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照顾?还有一点私心:我们这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借钱给亲友,一般情况下不能收借钱人的利息,但是如果借钱做买卖的话,借钱人应该给出借人高于银行存款的利息,出借人也可以收下。出于这些考虑,我就把钱借给了这位主任。
一年后,这位已经调到外校的领导把钱还给了我。虽然没有什么回报,心中有一丝不快,但也自我安慰:行啊,在现在这个时代,借出去的钱能顺利地还回来,就不错了啊。再后来,借到乡里开会的机会,这位已经被提拔为副校长的原主任,捎给我一箱易拉罐啤酒,我推辞了一番,因他执意要给,只好收下。
我看着这箱啤酒外包装有些破损,心想,这箱啤酒可能来之不易,可能已经转换了好几家主人了。回到家后,我拆开包装仔细查看,这箱啤酒竟然超过保质期近两年时间!我很是惊讶,这位伙计怎么能做出这种事?不给我回报我没有什么意见,给我一箱过期这么长时间的啤酒这算怎么个事?这也太有失小领导加帅小伙的身份了吧?但是,凡事我总愿意往好处想,这可能不是他故意的,不是有意拿我当傻子耍,这箱啤酒可能已经转了好几家,最后到了他的手中,多长时间他也不知道,往外送时也没有仔细查看是否过期,所以出现了这种情况。
我喝了一罐这种过期近两年的啤酒,感觉还可以。家人不让喝了,再说那时比几十年前的条件要好得多,用不着如此“节约”,于是把这些啤酒倒掉了,空罐卖了废品。我也曾想,等有机会把这件事委婉地和借钱的领导说一说,但又感觉不好意思。俗话说:吃亏是福。所以,就吃这个哑巴亏算了。
最近,看到一位网友的一篇公众号文章。这位网友曾经有过垂钓的爱好,也结识过一些属于官场小吏的钓友。他发现,这些当小吏的钓友多数都是不讲良心不要脸的,他们经常偷钓农户家养的鱼,甚至是明目张胆且没有害羞之心。这更加印证了我多年来的一个看法:总体而言,官场之人的道德水准,大多不高于平民百姓,有的还要低于平民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