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烟台市蓬莱区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离休干部红色故事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直有关部门党工委、党组(支部):
为学习宣传离休干部的光荣事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群众传
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根据上级关于征集离休干部红色故
事的部署要求,现就我区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区健在的离休干部。
二、征集内容
1.口述类资料。离休干部本人或他人撰写,反映离休干部在
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光荣事迹的文章。离休干部口述
本人光荣历史的视频(特殊情况下,可由他人代述)。
2.文本类资料。反映离休干部参与重要革命活动、主要社会
活动及个人经历的工作笔记、日记、信函、任职文书、履历表、
讲话稿、调研报告、传记、回忆录、家风家训等。
3.音像类资料。与离休干部个人相关的、具有特殊意义和纪
念价值的照片、图片、录音、录像等。个人或集体(有离休干部
参与)资料皆可。
4.实物类资料。反映离休干部个人经历、资历、功绩的徽章、
奖章、证书、工作证件、代表证件、行军用品以及票据、契约、
地图、牌匾、碑刻、宣传品、旗帜、会标等具有时代特色、教育
功能和纪念意义的物品。
5.其他资料。反映离休干部个人的具有历史价值或典型意义的其他红色资料。
三、征集要求
1.征集内容,应当来源合法、真实可靠、权属明确,并征得
离休干部本人及家人同意。
2.口述类资料,文章应注明作者,一般不超过 2000 字,并配
有与内容相关的图片 2—3 张;视频一般不超过 2 分钟,横屏拍摄,
不带字幕,为 MP4 格式,画面清晰,无杂音,并附简要文字说明,
如反映的离休干部姓名、口述内容和录制时间、地点、作者等。
3.除口述资料外的其他资料,可为原件,也可为复制件;附
简要文字说明,如名称、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鼓励离休
干部自愿捐赠原件。对于捐赠的原件,以省委老干部局和山东革
命历史研究会名义,采取“一人一证”的方式,向捐赠者颁发证
书。不能提供原件或复制件的文本、实物等资料,可提供照片。
4.所有资料,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统一进行整理。
四、征集方式及时间安排
征集工作,由各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单位具体负责,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报送的方式进行。2025 年 5 月 9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日,开展集中征集工作。征集完成后,由相关镇街、主管局汇总整理后统一报送至区委组织部。
五、征集成果运用
1.建立红色故事档案。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为离休干部建立红色故事档案,在山东老战士纪念广场永久保存。
2.开展红色故事宣传。从 2025 年 7 月开始,本着“成熟一个、宣传一个”的原则,适时依托老干部工作部门网站、公众号等平— 2 —台,宣传离休干部的光荣事迹。同时,积极向有关新闻媒体推介宣传。
3.上级部门适时通过制作红色视频、举办红色故事展览、编印红色故事丛书等方式,展示离休干部光荣事迹。
六、组织领导
1.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依托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社团、协会等,通过多种方式提高离休干部
对征集工作的知晓度。要认真组织离休干部积极参与征集工作,
及时提供资料,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力求全覆盖。
2.务求工作实效。要把征集工作与“一对一”联系关怀离休
干部、走访慰问离休干部等工作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深入贯
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严守工作纪律,创新工
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防止和避免形式主义。
3.及时报送材料。各单位要统一汇总本单位离休干部红色故
事征集资料,建立电子资料库,填写《离休干部红色故事征集有
关情况表》和《离休干部红色故事征集有关情况汇总表》(纸质
版和电子版),安排专人送区委组织部老干部一科。
联系人:张亮,联系电话:564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