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退休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关爱的若干措施》,从政治引领、纪律教育、日常监督、责任落实等四个方面,就从严从实加强退休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作出规范。
《措施》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大退休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力度,引导退休干部时刻绷紧纪律之弦,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凝聚“银发力量”。
《措施》明确,要加强对退休干部教育提醒,分级落实新退休干部纪律教育“三个一”机制,即上一堂党课、发一张廉洁提醒卡、签一份自律承诺书;同时,探索建立新退休干部回访制度,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强化跟踪了解与风险预警。建立“集中+常态”纪律教育体系,办好退休干部党章党规党纪专题教育培训班,深化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建立退休干部行为规范负面清单,结合走访慰问、调研座谈等,及时开展政策告知和纪律提醒。建立完善退休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任)职、外出授课、接受采访、参加会议活动等行为的报批程序,强化退休干部日常行为监督管理。开展退休干部在企业以及社团组织兼(任)职取酬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退休干部从业行为监管,坚决查处退休干部搞腐败、谋私利的行为。
《措施》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退休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退休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等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把退休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与在职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