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山东省的每个小区都将根据人口数量设置养老服务设施。今年起,省财政对新增养老床位不少于20张、符合有关规定的养老机构,按核定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山东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养老服务业再获利好。
养老服务可以“储蓄”
根据《意见》,各地在制订城市总体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居住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
此前,不少人曾提出建立养老储蓄制度,年轻时为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将来老了可享受免费服务。《意见》采纳这一建议,决定建立为老志愿服务登记和养老服务储蓄制度,将推广供需有效对接的菜单式志愿服务。
4城市试点职工长期护理保险
在老年人群中,有一部分人由于疾病或者工伤等原因,身体失能或半失能。此前,青岛市对这部分人群实施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解决了其后顾之忧。今年,这项制度将扩大实施范围。
根据《意见》,山东省将探索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尽快在东营、潍坊、日照、聊城4个城市开展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省推开。同时,该省将建立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护理补贴和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提高老年人的优待水平,拓展高龄津贴的覆盖范围。
新增养老床位可获一次性补助
山东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都要设立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专项资金,地方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50%以上要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今年起,符合条件的新增养老床位可获一次性补助。
自2014年起,对已运营、养老床位不少于20张、符合规定的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按实际入住的自理、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数量,省财政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60元、600元和720元的运营补助,且连续补贴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