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继续扶持县级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建设的方案》,安排省级专项补助资金1732.5万元,用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扶持18个县级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建设。
这是该省财政继2010年至2012年拨付专项资金4841万元,扶持49个县(市、区)级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建设之后,再次通过设立省级财政扶持资金,带动地方配套资金投入,从而推动县级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建设,满足离退休干部在新形势下文化养老的需求。
为了让社会老人也能享受优质的教育活动资源,《方案》提出,争取到2015年,全省各地基层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达到相对宽裕、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管理规范、为老服务功能完善的建设标准。届时,不仅能满足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需求,还要面向社会老年人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