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审计署上月底联合发文,决定从8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重点是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专项治理内容为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全国范围内形形色色的小金库资金规模到底有多大?小金库问题为何历经十余轮清查仍然绵延不绝?如何才能管住单位领导设立小金库的冲动?记者就此专访了国务院参事、北京市政协财经委员会副主任、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

  专项治理

  治理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重点是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治理内容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治理重点预算收入管理情况,预算支出管理特别是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情况,政府采购管理情况,资产管理情况,财务会计管理情况,财政票据管理情况,设立小金库情况。

  时间安排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将于10月份基本结束。

  资金规模

  小金库资金总额或超1000亿

  根据中纪委有关文件的界定,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在全国范围内,形形色色的小金库资金规模到底有多大?官方对此并无完整而准确的统计数据,比较可靠的参考依据,是审计署披露的部分年份全国审计机关查出的小金库问题数据。

  据审计署有关负责人透露,1998年至2006年上半年,全国审计机关共查出小金库资金(含挤占挪用)1406亿元,平均每年超过165亿元,其中2005年审计机关发现小金库资金高达312亿元,2006年上半年高达130亿元。据该负责人推算,以审计机关每年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覆盖面约为20%计算,1998年至2006年上半年期间,全国所有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每年发生的小金库资金平均超过800亿元。

  国务院参事、北京市政协财经委员会副主任、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从财政角度看,只要是脱离正常财政收支体系,且不受上级部门监管的账外资金,其实都应该算是小金库。财政部公布的“2013年财政收支情况显示,去年全国公共财政支出13.97万亿元,同比增长10.9%。刘桓认为,随着财政收支的逐年增长,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小金库也在水涨船高,而且正日趋成为一种常态。

  “‘小金库其实并不小。据刘桓分析,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在内,如以宽泛口径计算,我国每年发生的小金库资金总额或在1000亿元以上。

  资金去向

  多数用于单位发放职工奖金津贴

  小金库的钱一般去向何方?今年6月,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作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时披露,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本级和中国建筑文化中心、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等34个所属单位采取转移收入或虚列支出等方式,账外设立小金库”1.94亿元。

  刘家义举例说,国家林业局所属调查规划设计院等14家单位通过收入不入账等方式违规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3624.8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奖金、招待等支出;

  国家海洋局预报中心2011年至2013年,将510.61万元广告收入存放所属公司,其中392.19万元用于发放职工津贴补贴;

  2011年至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所属宣教中心、医管所等5家单位采用虚假合同、虚假发票报销等方式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665.15万元。

  “‘小金库严重拉低财政绩效水平,还会产生私吞公款、滥发钱物等问题。对于小金库的危害,刘桓这样总结。

  预防检查

  建议恢复一年一度的财务大检查

  在事前预防和事中检查方面,刘桓认为可多措并举。他提出,首先应该健全财务制度,同时尽量使财政收支更加透明,以从源头截住小金库资金的来源。刘桓介绍,在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部门的财政收支资金流基本全都实现了信息化和电子货币化。而我国还存在公务卡使用不够普及,有些津补贴现金化发放,甚至用假发票报账等问题。由于我国资金流信息化程度不高,财务审查力度不够等原因,也给设立小金库,以及使用小金库资金提供了一定条件。

  刘桓同时建议,关于厉行节约和八项规定的落实还要继续加强,杜绝违规的消费渠道,使小金库持有者无法随意地大手大脚花钱。

  目前清理小金库的自查和重点检查,其实相当于自查和抽查,检查手段偏温和。刘桓介绍,上世纪80年代左右我国一直针对各类单位,每年执行一次财务大检查,除了自查和政府部门重点检查,其中的单位间互查方式由于基本不会存在内部包庇问题,其实非常行之有效,经常能发现不少财务问题。刘桓分析,如果我国能恢复这种一年一度的财务大检查制度,尤其是恢复单位间的互查方式,通过增加检查密度,对于减少小金库的滋生大有裨益。

  惩戒处罚

  摘乌纱可抑制设小金库冲动

  目前小金库问题屡禁不止,刘桓认为还与处罚偏轻,处理方式以追回资金为主,对责任人处理偏软等因素有关。

  媒体公开报道曾显示,2011年全国共发现小金库”58225个,涉及金额266.54亿元,给予行政处罚1942人,组织处理3242人,党纪政纪处分1862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23人。换言之,对查出的5.8万多个小金库,只处理了数千人,且处理方式各异。而根据我国2009年出台的《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规定,在本意见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刘桓认为,如果上述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先予免职,再追究责任的规定能够最大限度落实,设立小金库的责任人想到自己可能因此被免职,丢了乌纱帽,那么今后各单位勇于设立小金库,年年想着要为它攒钱的冲动,必定陡然降低。

  不过刘桓也提出,是否免职也应区分有无主观恶意。目前一些下级单位的小金库其实是上级授意设立的,主要成为了上级单位的提款机。对此情况就应该严肃处理上级单位责任人,下级单位人员则可适当从宽处理。

  此外还要严格界定罪与非罪,对于将小金库资金窃为己有的责任人,刘桓认为这已经涉嫌犯罪,应该将其移送有关部门,接受法律更严格的惩罚。

  他还提出,对于因小金库问题最终受到处理的责任人,应该由纪委、审计或财政中的某个部门统一进行实名公示,而且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以加大震慑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