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离退休干部在赡养、遗产继承等方面纠纷较多的情况,去年11月,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委老干部局联合司法局成立了老干部权益保护调解委员会,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引入到老干部权益纠纷化解工作中,更好地维护和保障老干部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成效。

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在区老干部活动中心设立老干部权益保护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在丰华、南营、岔河、长乐4个试点社区分设离退休干部法律服务调解室。从公、检、法、司机关退休干部中选聘了12名法律顾问,从全区法律工作者中选聘了36名律师,组成了一支助老志愿者法律服务队。形成以老干部权益保护调解委员会为核心,以社区居委会、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调解室为依托,以助老志愿者法律服务队为骨干的工作网络。

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组织助老志愿者法律服务队和社区结对,指派志愿者担任社区法律顾问,每周二下午在社区现场办公,为离退休干部和居民提供义务的法律服务,并向社区老干部发放了法律服务联系卡。对接到的法律服务需求要及时答复,当时不能答复的要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社区离退休干部法律服务调解室设有法律服务登记薄,做到一事一记、一次一记。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的苗头、倾向,要及时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报告。

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将每月18日设为“社区学法日”,每年11月份确定为《老年权益保障法》普及活动月,组织助老志愿者法律服务队到社区为老干部举办法制讲座等普法宣传活动。协调区公证处推出老干部优惠政策,实行老干部优先办理公证手续,对行动不便的老干部入户办理公证等。老干部权益保护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参加法律专题讲座的老干部达1000多人,录制并播放涉老法律专题片10多次,向老干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册1200多册,接受老干部咨询100多人次,调解处理各类纠纷25起。

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老干部局局长厉彦林充分肯定德州市德城区成立老干部权益保护调解委员会的做法。717日,厉彦林对此作出批示:“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和老干部工作的转型期,德城的做法很有意义,值得思考和总结。我们应从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和社会治理体系创新的高度来认识和谋划,从加强老干部思想政治引导、维护老干部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诉求的角度来推进和落实,以组织老干部发挥自身优势,加强自我管理与服务为切入点,让老干部、老同志觉得方便、管用,值得依靠和信赖,充分发挥作用,既服务自身又服务群众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