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意见》,从教育培训、经费保障、激励考评、责任联动、作用发挥等方面,对健全完善离退休干部“两项建设”工作机制做出了具体规定。
在教育培训方面,充分利用个人自学、支部带学、办班深学、户外走学、组织培训等形式,将离退休干部党员思想政治建设融入具体的学习教育活动;把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定期培训和专题培训;整合老干部学习活动场所资源,积极创办老干部党校。
在经费保障方面,各级财政核定拨给同级老干部工作部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经费和教育培训经费,党建工作经费用于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学习活动、看望慰问生活困难和生病住院的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用于开展统一规范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班子成员、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在激励考评方面,定期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学习活动和党员教育管理、发挥作用、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考评,对先进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离退休干部党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党章》规定的离退休干部党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各级党委(党组)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离退休干部党员与其他党支部、在职党员统一进行考核表彰,每次表彰应确定一定名额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离退休干部党员。
在责任联动方面,建立严格的部门责任制,将“两项建设”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部门;建立完善的联动机制;加强各级组织、老干部党校、宣传、人事、文化、教育等单位之间的联动,在乡镇、街道和社区设立离退休干部党员服务中心,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学习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在作用发挥方面,按“五好”标准建设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按“四好”要求鼓励和支持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发挥积极作用,各级组织、老干部工作部门每五年开展一次老有所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