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积极探索农村幸福院建设,以项目化运作确保工作落实,在关爱农村老年人、建立农村为老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一是顶层设计取得了新突破。制定《关于认真做好2013-2015年全省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农村幸福院的基本任务、建设标准。

二是经费投入取得了新突破。2013年,中央支持贵州省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1181个,支持经费3543万元,全省自筹资金3694万元,共投入7236万元,着力开展农村幸福院建设,取得了很好效果。

三是建设成果取得了新突破。按照省老龄办、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13-2015年全省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科学编制2013-2015年期间农村幸福院建设总体规划,从布局、数量、标准、年度目标等各个层面做好详细规划,积极探索符合贵州省实际的新建幸福院模式、幸福院与老年协会结合的模式、幸福院与农村敬老院结合的模式、利用村闲置房建设幸福院的模式、利用现有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幸福院模式,较好地完成了第一批1181个农村幸福院建设任务。其中:新建独立成院的56个、与老年协会结合的550个、与敬老院结合的211个、利用闲置房建设的280个、利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的84个,共建有床位数6167张,进一步拓宽了农村为老服务新平台。四是各地创新发展取得了新突破。贵阳市、黔东南州、安顺市、黔西南州积极推行农村老年协会与农村幸福院建设结合模式。在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中,大部分市州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或方案。六盘水市、贵阳市将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列入2014年市政府10件实事之一,市、县()两级积极匹配项目经费,确保农村幸福院建设如期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