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表彰

老干部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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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下,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之际,中共中央组织部召开全国老干部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表彰会,对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了优异成绩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   

1982年建立干部退休制度以来,大批老同志积极响应党的号召,率先垂范,离休退休,以自己的行动废除了实际存在的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促进了领导班子的新老交替与合作。他们继续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以无私的奉献精神,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广阔领域里,为振兴中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做出了感人至深的事迹和为人称道的贡献。为了弘扬老同志生命不息、奉献不止的模范事迹和高尚的革命精神,中共中央组织部决定对199名老干部先进个人和27个先进集体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继续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谱写新的篇章。同时,也希望广大在职干部,特别是离休退休的老同志,都要学习他们的高贵品质和革命精神,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共同为实现“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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