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颍泉区离休干部医改工作,区委老干部局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多方联动,以落实好老干部医疗待遇为抓手,以服务好老干部为宗旨,以让老干部满意为目标,多措并举做好离休干部医改工作。

一、 精心准备,多方协作

为保证离休干部就诊就医的连续性,在医保系统升级前做好医改工作,区委老干部局起草了《颍泉区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实施办法》。由区委老干部局牵头,组织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等单位专业人员对《办法》进行商讨,反复论证,并对《办法》补充和完善。最终,报请区委、区政府同意后,下发了《中共颍泉区委办公室  颍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颍泉区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办[2014]45号)文件,保障了老干部老有所医。

二、 认真学习,广泛宣传

办[2014]45号文件印发后,区委老干部局立即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交流讨论具体实施细则。为及时把办[2014]45号文件精神传达给老干部,区委老干部局组织专人电话通知到每一位老干部或其子女,向其传达新的医疗政策并通知前来领取相关文件。老干部来访时,耐心细致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老干部不明白的地方,认真倾听,带领老干部学习文件精神,反复解释,直到老同志明白为止。对生病住院和行动不便的老干部,局领导逐一看望慰问并送去文件,向老干部传达新的医疗政策规定。

三、 征求意见,不断完善

医改政策实施后,部分老干部反映,就诊就医不便。区委老干部局利用老干部开展政治学习的有利时机,组织老干部召开离休干部医疗费改革座谈会,征求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最终,根据老干部反映和要求,在征求部分老干部代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区委老干部局、区财政局、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等单位多次协商,反复论证后,制定了《关于离休干部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结算的修订说明》,对医改政策细节修订和完善,方便了老干部就近就诊就医,受到了老干部的好评。

四、 履行职责,强化监管

规范离休干部医疗费报销程序,强化票据监审。门诊费用凭借购药小票和发票报销,对大额发票详细问询购买药品及用途,并组织工作人员调查核实。非定点医院住院,实行告知制度。住院三天内告知区委老干部局,一是登记备案,二是组织看望慰问。住院费用,凭借出院发票和住院清单,核实项目和金额,予以报销。凡属非医保药品,按照规定,不予以报销。定点医院门诊和住院费用,由定点医院按月提供相关费用清单;离休干部慢性病药品定点药房,由定点药房按季度提供购药人员名单和费用清单,经过区委老干部审查核实无误后,予以定点医院和慢性病定点药房核拨相关费用。

截止目前,离休干部定点医院门诊和住院系统已正常运行。离休干部慢性病门诊定点药房已与阜阳市第一大药房、阜阳市中心大药房、阜阳市中心大药房同心堂分店达成协议,61名离休干部慢性病患者可凭借《颍泉区离休干部慢性病治疗证》免费拿药。颍泉区110名离休干部医改顺利完成,区委老干部局全面落实了离休干部医疗待遇。(周学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