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湖州市政府出台了《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湖政发[2014]26),该文件重点围绕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在统筹养老服务产业化、养老服务均等化和提升服务队伍专业化、工作监管规范化等作了明确要求,在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创新老城区居家养老服务、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发展养老护理队伍、实施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补贴等措施上亮点显见,该政策在省基础上有所突破,“含金量”较高,主要呈现出五个特点:一是突出养老服务产业化,全力扶持民办养老产业发展。二是突出养老服务均等化,努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三是突出服务队伍专业化,着力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水平。四是突出工作监管规范化,大力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湖州市养老服务业对比全省其他地市,目前主要凝聚力量,在五个方面进行了突破:

  一是重点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为拉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和吸引力,一是省政府文件明确的机构床位补助范围仅针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扩大到全部民办机构,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原则上与省政府政策相匹配。二是新设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行补贴机制。在给予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基础上,按照入住老年人情况,每年予以适当运行补贴,加强日常运行监管和标准化建设。三是要求各县区每年按新增土地指标的1%用于养老机构建设予以用地保障。市区200张床位以上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土地指标在市统筹指标中合理安排。

  二是创新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方式。按照到2017年基本实现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的目标,针对目前中心城区部分老社区养老用房确实难以落实的现状,拟通过建设若干个区域性综合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方式予以服务覆盖,并加大经费补助力度。

  三是明确医养融合发展具体要求。为有效提高护理型床位比重,解决当前最为紧缺的养老护理康复需求,一是鼓励部分二级医院和乡镇(街道)卫生院开展长期托管的养老护理服务。二是引导鼓励社会力量重点发展医养结合的康复医院。要求到2017年,市本级新建一所1000张护理型床位的养老机构,县区各建成1家以上具有二级综合医疗资质的康复医院。

  四是着力推动养老护理队伍建设。针对当前制约养老服务质量水平的瓶颈,在省政府文件明确实施入职奖补的基础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高职院校进行定向委培,计划从2015年起每年委培50名左右的养老护理员。

  五是实施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补贴。为抵御老年人意外伤害造成的风险,降低社会成本,参照外地经验,在德清县试点基础上,采取政府和个人分担的方法,推动老年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