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委老干部局按照“积极稳妥、注重实际、典型带动、分步推进”的原则,在全市开展“创建市级示范老干部活动中心(室)”活动,力争用两年时间,使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室)建设提档升级。

    市委老干部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创建全市示范性老干部活动中心(室)实施细则》,明确创建目的、标准、对象、办法。创建活动按照自查申报、实地查看、验收评比、挂牌公示四个阶段依次进行,由各县(市、区)对照“市级示范老干部活动中心(室)创建标准”,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向市创建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和自查报告。市创建领导小组结合年终全市老干部工作检查,一并对各县(市、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室)建设情况进行考评。考评实行百分制,验收得分在90分以上的老干部活动中心(室),由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授予“衡水市市级示范老干部活动中心(室)”称号。

各县(市、区)委老干部局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硬件建设,不断改善老同志学习、活动、保健条件。目前,饶阳县、故城县、景县、深州市先后新建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冀州市新建集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门诊保健及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楼,武邑县、阜城县对活动中心进行了整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