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代:为奉献跟党走
在1949年的“土改”中,我家分了3亩好地,日子一下子好了起来。可是,1年后,我爷爷因病去世了,家中又只有我这个8岁的孩子,和缠小脚的母亲过日子,地里的农活无人干。此时,根据县里的规定,对我家这样的“工属”(父亲是国家人员,当时实行供给制,无工资),实行优待——家中大的农活,由村里安排劳力“代耕代种”,庄稼能适时耕种、收获。所以,我家的好日子未受大的影响。于是,我这个八岁的男孩,开创了我家上三辈无读书人的新局面,走进了公办小学堂。
1956年夏,我初中毕业(小学跳级二次),考上了济南的一所中等技术学校。学校根据我家经济比较困难的情况,每月给我发5元钱的助学金。1959年夏我中专毕业后,被国家分配到昌乐县某局工作,成了国家干部。可是,在经济特殊困难的1961年初,我思想上产生了动摇,嫌口粮少(每月30斤成品粮)、吃不饱,嫌工资低(每月34元),不够用,想辞职回乡。但是,我的这个想法立即受到了父亲的斥责:“你这个孩真不争气,真有些忘本。没有共产党,哪有咱这一家人;没有共产党,你现在可能还是个‘睁眼瞎’;你现在学的那些本领,应该用到为人民服务和党的事业上。你要是当逃兵回家,你就不是我的儿子。”在父亲的开导下,我打消了辞职念头,又积极投入到工作中,并做出了优异成绩。特别是在参加县委工作组、到农村工作期间,多次受到县领导同志的表扬。这时我认为,自己差不多够共产党员的条件了。所以,我于1962年底写了入党申请书,结果是未被批准。从1963年至1966年6月,我又连着写了6次申请,局党支部批准了。但县直机关党委会仍未批准。眼看着与我同时参加工作、同时写申请的同志,有的早已入了党,有的还被任命为局的秘书、科长等,而我还是“非党员”,是一般的工作人员。此时,我对入党问题真有些心灰意冷,不想再写申请了。
就在此时,县人委党总支的一位负责同志找我谈话说:“小王,你要求进步、积极争取入党的思想很好;你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成绩也很好。但是,你的岳父是华侨(建国前去印尼经商),对你这样复杂的海外关系,组织上是要长期考验的,你要经得起考验。”几天后,父亲也来昌乐看我,他针对我的思想问题,毫不留情而又一针见血地批评我说:“孩子,你的入党动机有问题。入党不是为了有个光荣称号,不是为了组织上快提拔,当个什么官;其真正目的是为了多受党的教育和培养,有了过硬的本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多做奉献,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你一定要经得起党组织的长期考验。”
党组织的培养和父亲的教诲,使我进一步端正了入党动机。我抱着为人民服务一辈子,跟着党为党的事业奋斗一辈子的信念,从1969年党组织恢复正常生活开始,我又继续写了入党申请,一年写一次,直至1977年7月,党组织终于在我的第16次入党申请书上,作出了“同意”(批准)的签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