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市军休二所以“传播法律知识、服务军休人员”为宗旨,围绕军休人员的基本权益保障、老年人再婚、财产纠纷、遗嘱的建立、子女赡养等一系列热点问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走进军休所”活动。

一是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教育活动。该所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载体。运用网络、手机、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发挥好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栏的作用。多渠道、多方法、多手段、多形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涉老方面的法律法规。编印《法律援助军休人员手册》、法律援助亲情卡等宣传资料,通过日常接待咨询和各种宣传活动免费向军休人员发放。

二是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月活动。该所结合“中秋节”、“重阳节”等重要节日,为军休人员开展“送法律、送服务”活动。邀请熟悉涉老维权法律知识的律师来所,举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等专题讲座,解答军休人员的困惑。通过活动,军休人员对相关的法律知识加深了认识,进一步增进了自身守法维权意识,并懂得了在关键时刻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开展“送法到家”志愿活动。该所积极与街道、社区等单位联系沟通,主动了解老年人在法律方面的需求,共同开展有针对性的老年维权工作。为军休人员中行动不便、空巢老人、独居老人开展帮扶志愿活动,将法送到家,上门宣讲法律法规政策,向他们发放法律宣传资料,详细询问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家庭情况,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

四是开展法律援助考评活动。该所制订了《新余市军休二所法律援助工作量化考核标准》、《新余市军休二所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新余市军休二所法律援助工作考评办法》,每季度对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统一进行量化考评。每年召开一次法律援助质量评析会,邀请社会执业律师对工作人员法律援助质量进行评查,并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实现考核督查常态化。

五是开展法律援助先进典型评选活动。该所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争优创先的良好氛围。通过职业竞赛、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形式培育一批服务标兵和先进典型。推行阳光服务、微笑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做到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态度热情,树立便民服务窗口良好形象,使法律援助服务让军休人员满意。拓展民意沟通渠道,设置军休人员满意度意见箱,广泛听取军休人员的意见建议,引导法律援助工作者在争优中提高业务技能,在创先中改进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