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
参加会议的政协委员在用手语交流
春风送暖,万象更新。
医疗事业:提供最便利、最有效的服务
医疗事业是最基本的民生。通过二十多年改革发展,我国医疗事业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仍然有不小差距。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基本实现居民医疗费用省内直接结算,稳步推行退休人员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加强重大疾病防控,积极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
据统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覆盖我国95%以上的城乡居民。然而,不同地区之间却有一道无形的屏障阻碍着人们基本医疗保障需求的满足,尽管部分省份之间已开展点对点跨省即时结算合作,但大多数跨省就医者还得带着各种单据往来报销,“跑腿”、“垫资”问题凸显, 医保实现全国“一卡通”成为人们的最大期盼。
代表委员们认为,目前全国范围内实现医保跨省异地结算还面临诸多瓶颈。在我国大部分地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以地级市为统筹区域, “新农合”大部分以县为统筹区域,且分属人社、卫计两个系统管理,加上各地财政对医保补贴的不一致,造成了各地医疗保障水平差别较大,药品目录、起付线、封顶线以及报销比例千差万别。实现全国异地医保报销“一卡通”,首先要尽快实现省级统筹,实现参保人员标准统一。在未实现一元化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前,要探索完善转移接续办法。进一步加快体制改革,整合现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并轨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条件成熟后再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轨。
代表委员们表示,除推进医疗保险全面并轨外,还要积极探索推进基本医保“管办分离”,支持商业保险为参保群众提供包括大病保险在内的“一站式”医保服务;对医保报销药品目录进行适当增补,以切实减轻重大病患家庭的负担;要加大对乡村和城镇社区医疗事业的投入;要通过立法保护和发展中医药事业,弘扬传统中医药文化,为老百姓提供最便利、最有效的医疗服务。
养老服务:大力完善六项措施
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超过2亿人,预计2050年将达到4.8亿,约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一。这一数据表明,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但与老龄化程度不相匹配的是,我国养老机构数量严重不足。据统计,目前全国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42475个,拥有床位493.7万张,相当于每千名老年人拥有24.4张养老床位,与发达国家50~70张的平均水平相差甚远。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设施,发展社区和居家养老。
如何落实政府对养老服务事业的承诺?代表委员们指出,我国很多家庭是“421”结构,一对夫妇往往需要照顾好4个老人和1个孩子,传统的家庭养老无法满足现实的需要。而现有的养老机构普遍存在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简陋、服务项目单一、专业人员短缺等问题。破解这些问题,除了加快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加大政府财政和吸收社会资金投入外,还需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完善。一是完善养老用地供应政策,按照老年人口分布情况,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社区建设规划结合起来,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允许将闲置的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养老服务用地。同时,对养老用地实行免费划拨或者平价出售的扶持政策。二是从立法层面出台养老服务产业的行业标准和规范,明确准入门槛和产品标准,引入民间资本投入到养老产业中来。三是搭建养老行业融资平台,对养老服务产业实行免息贷款或者优先贷款。四是对养老机构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个人所得税,同时对养老机构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来执行。五是对养老服务人员进行免费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六是对于养老机构中那些健康状况较差,需要专人照顾的老年人,可将其在养老机构中的护理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居民收入:分配更公平,差距更小些
“钱袋子”不仅是民生问题,也是经济问题。居民收入分配合不合理、公不公平,不仅关乎社会稳定,而且关乎经济健康发展。代表委员们认为,当前我国收入分配中的突出问题是分配不公、差距较大。在国家、企业、个人间的利益分配中,个人所得偏低,劳动者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也一直在下降。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体制内外的收入差距比较明显。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说,立国之道,惟在富民。要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的,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进步。
代表委员们指出,当前我国养老保险缴费率是28%,医疗保险缴费率是12%,住房公积金是12%,再加上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一金”缴费率接近工资总额的50%。其中,个人负担十几个百分点,企业负担三四十个百分点。这样的缴费率不但高于德国、美国,也高于同处亚洲的日本、韩国。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在逐步建立统账结合的社保制度过程中,部分采取了挂账、缓缴、免缴等方式,为弥补基金缺口,确保当期收支平衡,不得不在一定时期内实行较高的费率。偏高的“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职工可支配收入大量减少,除住房公积金在买房时可以使用外,相当比例的工资都被社保划走不能自由使用。另一方面,偏高的“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加重了企业负担。部分企业尤其是使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往往通过漏缴、少缴甚至是不缴等方式逃避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责任,以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而大批职工和其他困难群体为多挣“到手工资”,也不得不与企业协商放弃缴纳“五险一金”。
如何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提高居民收入的承诺?代表委员们认为,除了加大就业、创业指导,为老百姓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外,目前最需要做的工作就是调整收入分配比例,实现公平分配。这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适当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社保缴费率,促进消费增长和企业降本增效,并通过划转部分国企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加大社保财政资金补贴力度、提升社保基金收益率等多种方式,拓展社保资金来源渠道,弥补因降低缴费率而产生的资金缺口,确保当期待遇支付和长远基金平衡。另一方面,针对收入低,初次分配时就应当调整分配重点,切实扭转劳动报酬低的状况,从根本上改变分配格局失衡的现状。针对收入差距,在初次分配时要注意变革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制度,缩小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同时打破用人单位普遍存在的按体制内外对劳动者区别对待的现实格局,落实好同工同酬。
食品安全:让老百姓吃得更放心
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然而,由于受利益驱动所致,有的地方企业生产、加工食品还存在环境不卫生、违规添加添加剂、农药化肥残留污染等不安全因素。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建立健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召回制度,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代表委员们表示,食品安全对不少消费者来说看似很近,实则很远。比如,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推广率不高,很多老百姓对食品安全追溯比较陌生;可追溯的食品价格高得离谱,追溯实效却不好。一方面,由于社会知晓度不够,量化分级对食品生产企业约束力还不够强。另一方面,很多消费者并不知晓量化分级制度的具体内容,不因A、B、C的分级而产生选择偏好。一些食品生产企业将量化分级的内容置于并不醒目的地方,有的干脆不悬挂。
代表委员们认为,保障食品安全,让老百姓吃得放心,需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要将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具体责任人纳入监管,实现食品安全问题可追溯到具体责任人。比如,餐饮企业食品采购负责人就容易因商业贿赂采购问题产品,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因此,应该有相关的制度和追溯体系,重点监管食品采购的商业贿赂问题。二是政府要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信息优势构建食品追溯体系,同步建立“食品企业诚信数据库”,以此加大对食品企业的监管力度。同时要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搭建包括食品产地编码、生产档案、产品标识和其他可追溯信息的信息资源库,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及时掌握食品安全动态信息,强化追溯、预警和信息发布。三是要满足公众查询信息需求,增加公共查询设备数量。比如,在一些商圈、菜市场、超市可以布局智能终端设备,提供查询服务。
环境保护:创建拥有蓝天碧水的美丽家园
“能否每天都喝上干净的水,能否少一些雾霾,多呼吸一些新鲜空气?”近年来,环保问题日益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然而,在当前的经济发展阶段,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冲突依然存在,尤其是一些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地方行政长官一门心思想着如何发展经济、招商引资,忽视了环境污染问题,导致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就像一场实力悬殊的拔河比赛。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说:“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要铁腕治理。今年,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要降低3.1%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都要减少2%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要分别减少3%左右和5%左右。”
代表委员们认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指标是一个刚性指标,在今后的环保工作中,环境质量改善应当作为一项重要的抓总任务,围绕它来统筹部署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过去一些年来,我国在减少碳排放强度方面做了不少努力,比如着手建设全国碳市场、推进低碳省份和低碳城市试点、探索推进低碳工业园区和低碳社区试点等工作的开展,使碳排放强度有所降低。但要实现进一步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仍然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一方面可以通过科技创新、开发水电、核电、风电等新能源来代替燃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另一方面,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也需要铁腕治理,“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不能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调查表明,大量污染还是企业排污引起的,所以企业要担负起“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与此同时,公民个人也有环保责任,所有人都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应该同呼吸共命运。
代表委员们说,以往企业排污违法成本低,被罚款后继续排污的情况屡见不鲜,排污罚款过轻成了排污“路条”。随着我国新《环保法》的实施,按日计罚的规定将会让拒不改正的企业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对于恶意排污的企业,不再“以罚代刑”,而是追究刑事责任。这一重大改革举措,将解决环保案件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的顽疾。同时,新《环保法》还对环境保护监管作出了硬性规定:如果执法不及时,对环保部门、污染所在地政府,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这样的治理“铁规”,将倒逼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依法行政。
代表委员们指出,环保治污,各相关部门都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共同协作。比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环保案件,就离不开司法机关的支持;治理雾霾,其中的建筑扬尘属住建部门职责范围,机动车尾气治理属交管部门,落后产能设备淘汰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离开任何一个部门,环境保护都会功亏一篑。此外,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也十分重要。只有将所有环保信息公开透明,赋予公众更多的知情权,才能实现更好的社会监督,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共同创建一个蓝天碧水的美丽家园。编辑/徐炯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