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菏泽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优待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再签“老年民生”大单,惠及全市百万老年人。

一是将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所需资金按现行经费负担渠道解决。年满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享受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的高龄补贴,所需资金由老年人户籍所在县区负责。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发放高龄津贴的范围扩大到80周岁以上老年人。二是实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所需资金从彩票公益金中列支或由县区财政负担。三是每年免费对辖区内60周岁及以上常住居民进行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四是社会力量兴办的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展览馆、纪念馆等文化场所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门票费;政府兴办或支持的旅游景点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门票费。对公交、园林等运营成本较大和优待老年人任务较重的单位,适当给予补贴……
       
目前,菏泽市共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约有132万人,其中农村老年人105万人,城镇老年人27万人,百岁以上老年人843人。近年来,菏泽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老年民生,注重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市政府先后就老年优待、养老服务、老年人才开发利用、老年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出台了一系列惠老政策和措施,要求各县区政府要把关注老年民生、优待老年人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不折不扣地把各项惠老助老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产生实效,要求各老龄委成员单位每年为老年人办成1-2件实事,要求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团体、个人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取消老年人应享受的各项优待。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时,对老年人已享受的各种补贴不得冲减。对不按规定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据不完全统计,仅十一五期间,菏泽市用于老年人社会保障、救助和老年人设施建设的老龄事业投入总约计23200万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6529万元,福彩投入4337万元,体彩投入302万元,慈善机构投入3214万元,集体组织投入7489万元,社会力量投入1328万元。全市各级供养五保老人3.73万人,供养三无老人600多人,社会救助老年人次1.74万,救助金额471万元。参加新农合老年人数106.1万人,占农村老年人比例99%。医疗救助老年人2100人,医疗救助金额近600万元。全市建立县以上老年法律服务机构10个,法律援助老年人1214人,援助金额15万。司法救助老年人1198人,救助金额20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