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一天天上涨,老年人吃药看病的花销也在逐年增加,但手里的那点养老钱却变化不大。如果能让养老钱变得更充裕一点,晚年生活才能更有安全感,这是不少老年人共有的心声。但仅靠存银行吃利息的方式难以改变现状。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呢?这一打听,“渠道”还真不少。可哪个是真,哪个是“挂羊头卖狗肉”的骗局,您能分清吗?
新型“圈钱”骗局
骗局一:参加旅游养老项目
“你考虑下不?只要投资,利息按年20%回报,可以直接拿钱,也可以参加该公司的旅游项目进行消费来冲抵20%的利息。”杭州的王大姐在和朋友吃饭聊天的时候,第一次听到了一家叫做云南国都的公司运作的新鲜事。王大姐曾经通过媒体也了解了一些欧洲国家的养老情况,其相对充裕的养老金以及一些福利政策给她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象。想想自己,再过几年,也面临退休了,可能拿到的养老金也就2000多元,生活质量肯定会下降。朋友的这番话让她动了闪念,但感觉有些不靠谱,就没有上心。
两个月后,另一位朋友也提到了这旅游养老项目。王大姐于是认真地浏览了该公司的网站,发现该公司主要经营中老年人外出旅游的项目,宣称“预存1万元,在三年内可以享受100元一天价格的旅游,共计100天;会员每年可以享受预存款18%至20%的旅游消费或兑换指定的旅游产品;如果会员没有参加旅游的话可以退还预存款……”另外,投资的客户每年可以享受公司发放的消费券,消费券每半年发放一次。消费券是按照客户预先投入的消费款来计算的,其中最低投入1~5万元,按照消费款的18%发放消费券,最高投入50万以上,按照消费款的22%发放消费券。
这些消费券在公司内部就相当于现金使用的,比如客户去旅游的每天100元的费用、交通费用可以使用消费券,客户在旅游点需要买礼品,也可以用消费券。如果客户没有去旅游,还能用消费券在公司换成相应的礼品。如果客户不去旅游,也不要礼品,可以用消费券折返成等额的现金。
王大姐出于养老的考虑,于2010年9月与云南国都公司签了“美乐度假、联合安养”合同,合同期限3年。王大姐投资了5万元,合同期满本金加利息一起归还8万元。和王大姐一样,杭州总共有135位中老年人进行了相同的养老投资,并交纳了投资款共计人民币277万余元。但合同签订半个月不到,王阿姨就听到了此公司“出事”的消息。
骗局二:投资养老中心建设
“到了我们那里,保管比你在家都好。不但可以在风景秀美,集旅游、观光、休闲、养老、托老为一体的大型养老服务中心安度晚年,还可在高档宾馆式的房间里居住。冬季也可以选择到南方的分院养老,价钱和在抚顺无异。”几年前,怡老霖公司就走街串巷向老人推销位于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海浪乡海浪村“全国最大养老中心”的床位。为了让人信服,怡老霖公司每天安排大客车,接送老人往返于沈阳市区至抚顺海浪乡之间,参观刚动工的养老中心。
公司人员向参观的老年人解释:“认购床位的老人已有很多,若不及时报名,就没有机会了”;公司还承诺,老人所购买的养老资格可以出售、转让、继承,引诱老人尽早交钱“买单”。这种营销策略迅速见效,每张床位由最初的5000元被炒到最高时的10100元。更具诱惑的是,怡老霖公司还向老年人宣传:可以参与该公司的投资入股、借款、床位款转入股,每月给投资人以投资额15%~24%的利息,每一年为一个周期,到期返本付息。为打消老人疑虑,怡老霖公司还同入股人签订了合同。
时间不久,老人们发现,他们投出的钱不但没领到返利,本金也没了踪影,于是报警。此时,怡老霖公司已向370余名投资者非法吸收存款共计人民币3100余万元。
骗局三:民间借贷
侯师傅是济南一家企业的退休人员,每个月有2000多元退休金。“老伴也是这个数,日子过得虽然不是很宽裕,但也算平静。”2010年5月,朋友介绍给他一个投资项目,这个所谓的投资项目,其实就是高息揽储。在山东某集团负责人赵某的许诺里,这个投资划算至极,只要把钱借给他们,每个月就可坐享3%的高额利息。
这让侯师傅有些兴奋,一辈子埋头技术工作的他,没想到晚年还有赚一把的机会。更重要的是,他想用挣来的钱接济儿女。不久,侯师傅与赵某签订了借款合同,一次性借出17万。刚开始他也担心赵某不如约支付利息。但是一个月后,他的这种顾虑被如期汇入账户的利息收入打消。前三个月里,赵某都会按期把承诺的利息付给侯师傅。这让他更加坚信自己找到了一个轻松赚钱的好渠道,在这三个月里,侯师傅从亲戚朋友处东挪西凑,不断追加在赵某处的存款,直到80万。
三个月后侯师傅把自己能凑来的最后一笔钱借给赵某后,却发现这个“财神爷”失踪了。他在追查中发现,这个集团依然在一些媒体上做着有关民间借贷的广告,“高回报”、“诚信”等字眼诱惑着每一个看到它的人。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像侯师傅这样的相信“民间借贷”的老年人不占少数。并且这种借贷还发展成了传销式借贷,亲戚朋友的加入,让不少老年人辨识不清。
老年人该如何辨别和防范?
从受骗的对象来看,大多数为中老年人。一方面,他们风险意识较弱、识别能力较差,通过口口相传、参加推介会而成为受害群体;另一方面,他们出于某种原因在“投资”前未与家人商量沟通,骗局中不少老人在过世后,其亲属清理遗物时才知晓老人生前进行过所谓的投资。从手段看,都是很典型的以投资养老、理财等为幌子,并许以高利回报为诱饵。从模式上看,基本都是通过“中介”帮助成立合法的公司,设立分公司,然后抽逃出资,以“空壳”公司装点门面。从危害结果看,至案发之时,款项已被挥霍,追赃工作难度极大,受骗人损失极难挽回。
所以,老年人必须提高戒备,警惕身边的新型“圈钱”骗局。
一、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要冷静分析,坚信“没有免费的午餐”。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回报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潜藏着巨大的风险。
二、在身边的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以及反复劝说时,要多与懂行的人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谨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不要盲从“口口相传”,防止害人害己。这一点,老年人要特别注意。
三、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通过政府机构、网络搜索等查询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是否承诺回报等。
四、在日常投资理财活动中,要注意保留原始证据,如联络电话、地址等信息,文字、影像资料等尽量保全,一方面有利于经济纠纷维权,另一方面如果是刑事案件,则有利于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尽快遏制犯罪,减少个人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