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巴中市按照全国、全省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要求,不断探索与实践,不断总结与完善,建立起“1+2+3+4”工作机制抓实基层老年协会建设。

  提升一种理念。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农村乡(镇)充分识意到,抓老年协会工作就等于抓维稳、抓和谐社会建设。在思想认识上高度统一,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大力支持,在工作目标上与民生保障、经济发展同等对待。

  解决两大难题。健全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老年协会工作网络,配强老协班子,注重会长人选,建立层层督导机制。乡(镇)、村(社区)每年要保障基层老年协会2000—3000元活动经费,搭建老有所为服务平台,大力开展银龄行动,增强协会自身造血功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无人管事、无钱办事两大难题。

  突出三个重点。一是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大力宣传老龄法规,强化道德修养与孝道文化,树立一批批敬老、爱老、助老、养老的好典型;二是丰富老年人文体生活,组织老年人开展书画、棋牌等文娱活动,积极参加腰鼓、练剑、广场舞等健身活动;三是健全老年人关爱制度,重大节日走访慰问,保障救助特困老人,让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激发四项作用。一是在经济建设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引导老年人利用自身经验,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为村支两委当好参谋、助手,利用老年人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的感召力,引导群众,化解怨气,帮助村(居)民调处纠纷。二是在居家养老中尤其是关爱农村留守空巢老人发挥特殊作用,开展巡访巡诊、代购代送,引导老人互帮互助。三是在保障老人权益上发挥维护作用,积极为老年人撑腰壮胆,帮助签订赡养协议,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化解家庭矛盾。四是在关心下一代上发挥教育作用,帮助农村留守儿童解决学习、生活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与失足青年结成帮扶对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教育他们改邪归正,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