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充分发挥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在文化养老和健康养老中的重要作用。近日,甘肃省委老干部局印发《甘肃省老年大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甘肃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成员单位、会议规划、工作要求提出了明确要求。
《甘肃省老年大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要求,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通过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各级老年大学之间的交流合作,不断总结推广办学经验,深化对发展中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探讨,积极构建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成果共享等平台,有效促进各项工作良性互动,努力推动甘肃省老年大学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省老年大学牵头,各市(州)及县(区)、省属企事业老年大学参加,相关单位老年大学可视情参与。联席会议实行划片负责制,共设东、中、西三个片区。联席会议设组长1名,由省老年大学副校长担任,副组长3名,分别由片区牵头单位老年大学负责同志担任,省老年大学教务处、各市州老年大学负责人任组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省老年大学教务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办理。联席会议实行成员单位轮流举办制,原则上按照东中西片的顺序轮换,每年从所在片区选择一个市(州)举办1次。片区内召开会议的地点、时间、参加人员由本地成员单位协商后报省老年大学确定。联席会议制度由省老年大学全面负责,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积极配合。要针对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全省老年大学建设实际,认真研究确定年度会议的主题,切实把大家共同关注、急需研究解决、涉及未来发展的问题突显出来,深入探讨,提出有效应对举措,不断推动办学水平的提高。
《甘肃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通过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各级老干部活动中心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不断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深化对发展中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探讨,积极构建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成果共享等平台,有效促进各项工作良性互动,进一步推动全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联席工作会议由省老干部活动中心牵头,各市(州)及县(区)、省直单位老干部活动室组成,可适当扩大到个别社区优秀活动室参与。联席会议实行划片负责制,全省设东、中、西三个片区。联席会议设组长1名,由省老干部活动中心主任担任,各市州老干部活动中心负责人任组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省老干部活动中心接待宣传科,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处理。联席会议实行成员单位轮流举办制,原则上按照东中西片的顺序轮换,每年从所在片区选择一个市(州)举办一次。片区内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由本地成员单位协商后报省老干部活动中心确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职责,积极配合,认真参会,全面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要针对老干部活动中心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确定年度会议主题。积极探索、创新做好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好的经验,使联席会议成为促进全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的有效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