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柳州市委老干部局按照中组部老干部局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意见》通过媒体播发后,在全市广大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者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他们盛赞《意见》下发非常及时。大家把《意见》比喻成给春意盎然的老干部工作下的及时雨,滋润心田,催人奋进,注入生机和活力。
点赞为传递正能量带来了决心
“这个《意见》的下发,非常及时。作为老干部,更应该紧跟党中央,真的做到‘以积极的心态、历史的眼光、辩证的思维,正确看待国家的发展变化,客观分析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正确理解周围的人和事,做心态阳光的模范长辈
’。”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梁柳珠如是说。
十一冶离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刘耀黎坦言:“这个《意见》非常好,是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大转型,把工作重心转到退休干部,这是一个历史的必然。
退休干部是一批了不起的力量,做好这批人的工作,对稳定社会、提升党和人民事业的正能量,很有好处!”柳州市山歌协会副会长、退休干部黄晓平说:“十八大后气象新,最大变化是民心。得民心、惠民生、正民风、聚民力的实事、好事,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和党中央贴得越来越近了,感情越来越深了,信任度越来越高了,幸福感越来越强了。”
转型为老干部工作激发了热情
柳州市委老干部局领导班子在学习讨论中一致认为,《意见》是党中央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经过深思熟虑的理性之举,是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集体智慧的结晶。
“《意见》不但对未来老干部工作在宏观上把脉定向,更重要的是对现实存在的问题给予了有力的回应和十分具体的规范。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老同志工作的重视,是‘双先’的一个延续,是老干部增添正能量工作的一个拓展。”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局局长贺莹说,《意见》明确了组织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是落实老干部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部门;明确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设置和离退休干部党员任党组织书记的原则;明确了老干部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以及进一步加大党费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活动的支持力度,为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柳州市委老干部局纪律检查员丁友信认为:“老干部工作经过30年的发展变化,目前面临的是新形势下如何转型发展的问题。这次《意见》的出台是第一次以综合性文件下发,意义重大。我们要抓住关键,创新打造柳州市老干部特色服务,对退休干部服务提出分级管理,并把服务管理的范围逐步拓展到退休干部上,开展调研为更好地服务退休干部做好准备。”
新规让老干部工作充满了力量
《意见》下发后,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人员纷纷表示,开展正能量活动,是对“宝贵财富”的新认识、新定位,是满足老同志发挥作用的真诚愿望和追求健康生活的最佳载体,是促进社会和谐因素生成和成长的强大引擎。
柳州市鱼峰区机关工委书记廖英姿说:“《意见》是在新形势下,明确老干部工作的重点,对解决目前老干部工作的疑点难点指明了方向。新老干部的理想信念有待我们规范和引导,下一步,我们将以党建为引领,加强老干部思想意识和规矩意识方面的教育引导,以老带新,打造一些老干部服务团队。”柳州市关工委驻会副主任、退休干部郭宁说:“《意见》的下发好像注入了一剂兴奋剂,为广大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学习榜样,有助他们扣好人生第一颗‘扣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