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在全国第三个、全省第八个敬老月活动拉开帷幕之际,烟台市通过强化宣传,多举措着力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浓厚社会氛围。
首先,在敬老月前夕,市老龄办联合市委组织部等13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确定于9月23日至10月23日在全市开展“敬老月”活动,统一了“敬老月”宣传标语口号,广泛组织和动员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家庭和个人,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其次,积极协调利用室外大型电子屏幕、大型住宅小区楼宇和宣传栏宣传敬老爱老公益广告和宣传口号。自23日起,烟台市主城区户外LED电子屏幕和居民小区楼宇电视播放敬老爱老公益广告;积极开辟了“敬老宣传一条街、一面墙”,在城区要街道悬挂有关敬老爱老宣传横幅,浓厚氛围。
另外,联络烟台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对敬老月进行深入报道。烟台日报、晨报、晚报用显著标题报道了敬老月活动及为老服务的15件实事;在敬老月期间,还将特辟专版专栏,宣传老龄工作、孝亲敬老、模范老人先进典型以及百岁寿星、长寿之乡等涉老工作。
作者:葛海燕 来源: 烟台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