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抓好三项工作

确保离退休干部组织建设年取得实效

 

今年是“全省离退休干部组织建设年”,淄川区离退休干部党工委与区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通知》,从完善组织保障、创新党员管理、严格制度规范三个方面,对开展“离退休干部组织建设年”有关活动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完善组织保障,夯实组织基础。按照“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作用、有利于参加活动”的原则,在巩固完善单建党支部和社团党支部的同时,大力发展社区兼合式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并探索建立网络(微信)党支部,打造“互联网+党支部”的新模式,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按照中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建立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并列入全区党建考核内容,确保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正常开展。继续开展功能型活动室创建活动,并按照“党员活动室、报刊图书阅览室、远程教育学习室”的要求和“党员上墙、制度上墙、活动上墙”的标准进一步提高完善。

二是创新党员管理,激发组织活力。区党工委要求各单位把离退休干部党员纳入单位党员学习培训范围,按党员身体条件和文化层次的不同,实行分类管理和送学上门工作。下发《关于抓好离退休干部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几点意见》,对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学习教育的内容、方式和达到目标做出明确要求;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开展党支部书记培训和党员集中轮训,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在老同志中开展“凝聚正能量、展示新风采”主题实践活动,确定了庆祝建党95周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打赢脱贫攻坚战和“看发展变化”四个活动主题,引导老干部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弘扬正能量。在全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党员中开展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优秀离退休干部党员评选活动,以典型带动,激励广大离退休干部积极向上,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组织生活的吸引力。

    三是严格制度规范,构建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在职党员联系老党员制度,及时了解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思想和生活情况,对困难党员开展党内关怀工作。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制度,要求离退休干部党员不论隶属哪个支部,都要按照规定标准及时缴纳党费,有特殊情况的经支部同意,可采取灵活方式交纳;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由单位党组织安排一名班子成员作为党建工作指导员参与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指导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工作,提升全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水平,落实党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从今年起将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全区党建工作考核,并列入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内容,区离退休干部党工委负责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日常工作进行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