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7月23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通过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审结一桩儿子拒绝向父亲支付赡养费的案件。对于年逾古稀、生活困难的父亲,儿子张某拒绝支付每月200元的赡养费,父亲只得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张某被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最高法院相关规定,一旦被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被执行人无法乘坐飞机、高铁、动车二等座。
有网友表示赞成,因为孝道是为人之本,更是最基本的诚信行为。中国是礼仪之邦,孝敬父母是中国传统文化根本。但随着社会转型的不断加剧,“孝”似乎成了奢侈品,甚至连“常回家看看”也需要用法律制度来保障。所以,把因不孝而失信者最终纳入黑名单是合情合理的。毕竟,百善孝为先。
也有的网友表示反对,法律强制执行毕竟是带着些许冷酷,也不是长久之计,当然也不会达到被执行人心甘情愿尊老孝老的效果。更有网友担心,将他们拉进黑名单只是惩罚的一种,而一旦被拉进失信黑名单会对被执行人产生一系列影响。所以,有网友们建议,类似的事情最好是打心理战,对他们动之以理、晓之以情,从道德的高度感化他们,让他们自觉地执行自己的义务。他们呼吁“惩罚也需要人性化”,期待变被动执行为主动承担义务。
亲爱的“家”人们,对于“对不孝子采取信用惩戒”这一问题,您有什么看法?您觉得此举合理吗?欢迎您跟帖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