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委老干部工作局从成立以来,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以“尊重老干部就是尊重党的历史、照顾老干部就是照顾共和国的功臣、关心老干部就是关心社会的发展”的理念,一任连一任,一茬接一茬的老干部工作者为老干部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热情。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他们就因创造“再穷不穷老干部”的商洛精神而饮誉全国。新的历史时期,他们努力将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与“商洛精神”相结合,重改革,求突破,谋发展,演绎和注解着新时代的“商洛精神”。
    一、全力建机制,从根本上解除老干部的后顾之忧
    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市各级党委重视和各方面积极支持下,全市老干部的“两费”等各项待遇基本有了保证,创造出了响当当的 “商洛精神”。但他们认识到,要解决部分地方和单位“两费”特别是医药费“前清后欠、边清边欠”的顽症,靠“厚着脸皮上门要钱”的老办法已无能为力,从根本上还要建立一套长期管用的机制,靠制度办事。1998年,他们在深全市范围内实行企业离休干部离休费专项统筹,财政补差,全额发放。二是对全市抗战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离休干部的医药费由财政负担,列入市、县(区)年度财政预算。三是在深入调研论证、反复协调的基础上,与市委组织部、财政局、劳动局、卫生局等部门一起讨论研究,联合发出了《关于解决企业离休干部离休费和医药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毅然决然地作出四条明确规定:一是在市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离休干部,依据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自然减员情况,按“机关事业单位减一、企业进一”的办法,逐步将其医药费纳入财政供养范围。四是对倒闭、长期停产等困难企业中,既不属于抗战前参加革命工作,又一时不能递补进财政供养范围的部分离休干部的医药费,由市、县(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解决。“四措”并举,走出了商洛市靠机制和制度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的关键一步。
    针对全市还有200多名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企业离休干部,由于企业经营困难,医药费难以报销的实际,市委老干局一班人急在心上,他们借着《中央组织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意见》文件出台的东风,多次与财政、劳动等部门协商,于2001年3月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商洛市市直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办法》,在对已纳入财政负担的离休干部的医药费由财政单列预算的同时,对没有纳入财政负担的企业离休干部的医药费进行社会统筹,由离休干部所在企业按筹资每人每年的标准缴纳统筹金,合理超支部分由财政全额兜底解决。这一办法,解决了困扰全市老干部工作多年的老大难问题,也为全省各地树立了一面旗帜。
    在前两步的基础上,他们本着“规范、有序、长效”的总体思路,对照中省有关“两费”保障机制的各项规定,对1998年以来落实“两费”的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完善,与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商洛市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全面建立了离休干部“两费”保障的“三个机制”,走在了全省前列,其做法被陕西省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省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转发各市学习借鉴。
    “抓好落实是机制和制度的关键”,商洛市委老干部局深深懂得这一环节的重要性。为了保证“三个机制”的正常运转,他们及时落实了三项配套措施:一是针对由于财政困难、干部职工工资经常难以按时发放的实际,经请示市委市政府同意后明确规定,无论财政负担的还是企业统筹的离休干部的离休费,都要随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按月发放,既使在职人员不能按时发放的,离休干部离休费也必须优先发放;乡镇离休干部离休费统一纳入县区财政,按月足额发放。二是按标准落实医疗统筹费用,对财政供养离休干部及时督促财政部门,每年初按统筹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对非财政供养离休干部,由老干部局牵头,财政、劳动、社保等部门联合,督促企业按困难程度分类标准足额缴纳离休干部统筹费用;对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合理超支部分和欠账,督促有关部门按“财政兜底”原则,及时予以落实。三是坚持“实事求是,保障需求”,根据工资和医药市场物价变化情况,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财政支持标准正常增长机制,从2003年起每年按10%递增,并根据医院收费标准的变化,提高了离休干部住院床位费的报销标准。同时,针对全市企业大部分停产、半停产,企业离休干部遗属生活补助无法全额发放的实际,他们采取典型引路、逐县突破、先县后市、全面落实的办法,将企业离休干部遗属的生活困难补助逐步收归财政负担,彻底解决了老干部遗属的后顾之忧。
    二、特事特办,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
    商洛山大沟深,信息较为闭塞。为了使老干部了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成就,开阔视野,转变观念,振奋精神。市委老干部局以极大的勇气,为老干部鼓与呼,争取领导和财政的支持,在坚持定期不定期组织老同志就地就近参观考察的同时,每年至少组织老干部到省外参观考察一次。
    这只是他们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的一个缩影。实际上,他们落实政治待遇中更多的工作是做在平时和经常,做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开展各项活动中。市委老干部局每年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干部政治待遇“五项制度”落实情况大检查,看老干部是否能定期阅读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文件,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看老干部是否能参加重要会议,了解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党委政府工作的工作部署;看老干部是否能参加重要活动,得到应有的尊重;看老干部生病住院是否有人及时探望,送去党和政府的关心;看老干部是否能够参观工农业生产建设情况,了解当地改革发展的新成就。这一检查的结果,都被作为对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老干部工作部门的重要考核依据,多年来一直得到很好的坚持。
    三、找准着力点,充分发挥老干部作用
    如何发挥新时期老干部的作用?商洛市委老干部局认为,必须充分发挥老干部的自身优势,必须与老干部目前的身体状况相适应,做到“重文轻武”,有所为,有所不为。关心教育下一代,是他们发挥老干部作用的重点领域,也是多年来备受全市人民赞誉的一项“德政”。他们坚持长年组织有一定宣讲能力的老干部,深入中小学校,为青少年作革命传统和法制报告。仅商州区2005年就组织老干部报告会60多场次,受教育青少年、居民7万余人次。他们还注重发挥老干部的政治威望,在党风廉政建设、先进性教育、行风调查与监督、民事调解等工作中,积极推荐、组织老干部参加参与,发挥老干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据统计,目前商洛市751名离休干部中,在各个领域发挥作用的有374人,占到离休干部总人数的49.8%。全市涌现出了一批发挥作用的先进典型。以“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而受到中央组织部表彰的“全国老干部先进个人”、山阳县离休干部张志勋就是老干部中的杰出代表。
    四、精细化服务,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商洛市委老干部局认识到,老干部已普遍进入了高龄期、高发病期,对他们政治上的尊重、生活上的照顾、思想上的关心,更重要的是体现在深化细化各项服务措施上。他们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了洛南县“五心”、“四必访”的成功做法和经验。“五心”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加强对党的老干部工作政策的学习,做到对老干部服务要热心;坚持每季度走访老干部制度,及时了解老干部的困难和要求,做到为老干部服务要细心;坚持党支部、自管组负责人联系困难老干部制度,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为生活困难老干部献爱心;热情对待老干部信访,虚心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要求,做到服务老干部要诚心;各方面都积极主动配合老干部局搞好老干部服务工作,对老干部工作要关心。“四必访”:老干部生病住院必访、家中有重大事情必访、生日必访、春节必访。“五心”、“四必访”活动的开展,推动了商洛市老干部管理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