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与会各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呈现出来的各种问题进行了详细讨论。

  代表委员认为,当前“医养结合”实践中存在着主管部门交叉重叠、责任边界不明晰,机构定位模糊阻碍发展,“套保”风险隐患严重等问题。针对这些情况,首先应理顺“医养结合”的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合作,避免部门间条块分割及权责交叉、重复。

  其次,要加强“医养结合”的资源整合。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李立明提出,要通过老年人健康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的科学评估,确定健康养老需求类型,在此基础上选择适宜的医养结合模式。

  第三,应科学制定“医养结合”的服务标准。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浙江省委会副主委计时华提出,设立“医养结合”机构的等级标准和服务行业标准,对服务的宗旨、内容、形式、流程及对人员的要求等进行统一规范。此外,制定有助于“医养结合”养老模式良性发展的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医护、养护及受护人员的合法权益。

此外,代表委员还呼吁重视发挥医保在“医养结合”中的作用。计时华提出,将“医养结合”机构的医疗主体业务区纳入医保统筹;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将需要长期护理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适度放宽医保支付范围,允许设立一些特许收费项目。全国人大代表、齐齐哈尔市诚信失能老人护理院院长易连军建议,给予失能养老与常规养老不同的政策扶持,应结合护理机构和社区医院的医疗和照护情况,在治疗费用上享受医保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