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精神,做好新形势下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意见》指出,要牢牢把握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积极稳妥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转型发展,
 激励广大离退休干部为建设现代化内蒙古、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作出更大贡献。
  《实施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和完善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通报情况、参观学习等制度,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委(工委)建设,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要引导离退休干部充分发挥作用。发挥离退休干部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引导他们把作用向最能体现自身特点优势、最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领域聚焦;坚持不懈开展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定期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建议;主动为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将优秀专业人才纳入内蒙古高端人才信息库。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认真处理离休干部来信来访,在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完善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逐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加强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加快发展老年教育事业,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远程老年教育公共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