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将我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向社会公开如下:

一、依法设立登记信息

1、单 位 名 称:山东省老干部活动中心

2、宗旨和业务范围:为省直单位老干部开展文化、体育、娱乐、健身等活动提供服务,承办全省性大型老干部文体活动,承担省老年人活动中心活动区域场馆、设施设备的维护及物业管理等工作。

3、住 所:济南市市中区马鞍山路11号

4、法 定 代 表 人:赵建华 

5、经 费 来 源:财政拨款

6、开 办 资 金:410.9万元

7、举 办 单 位:山东省委老干部局 

8、登记管理机关: 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依法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12年度,我单位在省委老干部局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做好新中心对接准备工作。

2、深化亲情服务,不断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3、转型拓面,努力加强活动中心自身建设。

4、新项目建设和对接工作稳步进行。

5、取得的主要效益。按照创新工作、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要求,紧紧围绕工作重心和职能转变,超前谋划、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扎实工作,较好完成了老干部活动服务保障、新中心管理运行方案拟定、年度运行经费科级干部竞聘上岗等各项工作,确保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为助推中心全面稳步发展和无缝对接奠定了基础。

(二)资产损益情况:无

(三)变更登记的的执行情况:开办资金215变更为411万元

(四)绩效和受奖情况:

(五)涉及诉讼情况:

(六)社会投诉情况:

(七)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三、经费收支情况

上年结余(0万元);

本年度收入(1585万元),其中财政收入(1585万元);

本年度结余(0万元),

本年度支出(15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2万元)。

山东省老干部活动中心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