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推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全省各县(市、区)原则上至少应有一所老年大学,50%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30%的村(居委会)建有老年学习站(点)。

  《实施意见》要求,要吸纳老年人进入高校参加继续教育或相关培训。要鼓励中小学校利用节假日或晚间的校舍闲置时间,在保证师生安全前提下向老年人开放场地、图书馆等资源。鼓励将美术馆、图书馆等向老年人免费开放。鼓励公办的老年活动中心、乡村文化礼堂等各类公共设施,以低价租赁或免费方式提供给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教育。

  在推动发展“互联网﹢老年教育”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到 2020 年,力争全省 50% 的县(市、区)可通过远程教育开展老年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