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南京市制订出台《南京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示范点基本标准(试行)》,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对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标准》结合本地实际,从组织领导、支部建设、制度规范、开展活动、保障机制和发挥作用6个方面,细化了23项指标体系。《标准》明确,要将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纳入本地(部门)党建工作总目标和考核体系,建立“一方隶属,多重管理”示范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模式;高龄党员所在支部,由在职党员担任联络员,协助开展工作。
《标准》指出,要完善党内关爱帮扶制度,对空巢、独居、生活困难的离退休干部党员给予特殊关爱;建立社区党组织和离退休干部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双向联系制度,实现老干部奉献社区和社区服务老干部良性互动。
政治建设始终放在首位,为此,《标准》要求,整合社区资源,做到共建、共管、共享,利用信息网络新平台,搭建服务管理、学习教育、发挥作用的网上阵地;建立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经费保障机制,离退休干部党员缴纳的党费按照60%比例下拨到党员所在支部。
下一步,南京市将通过集中培训、研讨交流等方式,组织学习《标准》,抓好贯彻落实,并于年底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