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普洱市委统一安排,2018年10月中旬到12月中旬,普洱市委老干部局将接受市委第六巡察组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史晓荣对全体干部职工提出四点要求:

第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上来。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进驻市委老干部局开展巡察工作,是对我们单位的关心和重视,也是对我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的厚爱,更是对推进老干部工作健康发展的促进和鞭策。大家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担当政治责任、落实政治任务、提升政治觉悟,把自觉接受巡察作为一次加强党性锤炼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一次推进老干部工作提升的机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要求上来,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工作安排,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圆满完成好这次接受巡察的任务。 

第二,树牢大局意识,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巡察组的要求,本着对党负责、对同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做到不回避、不隐瞒、不拒绝、不涉阻,客观、真实、准确地提出意见和建议,让巡察组充分了解市委老干部局党总支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班子成员要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带头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精神,带头落实巡察组的各项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带头查找自身和班子存在的问题,全力支持和配合巡察组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好这次接受巡察的任务。 

第三,精心安排部署,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配合市委第六巡察组做好巡察工作,是一项重要政治责任。党总支班子及各科(室)、活动中心、干休所都要全方位、无条件地配合好巡察组的工作。巡察工作期间,巡察组将召集相关人员召开有关会议、与干部职工进行个别谈话、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全局上下要严格按照巡察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准备,不折不扣地完成巡察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办公室要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按巡察组要求保障好基本办公条件,落实好有关后勤保障,主动衔接、精准安排,做好服务。为巡察组了解真实情况、高效开展工作,创造优良环境、提供便利条件。我们要把这次巡察看成一次转变思想作风、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我修养的良好机遇。凡是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认领、认真整改;凡是巡察组提出的建议,必须及时剖析,认真落实;凡是巡察组交办的事项,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办好。

 第四,抢抓新的机遇,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这次市委第六巡察组进驻我局开展巡察工作,不仅是对我们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更是对我们工作的指导和帮助。我们要把这次巡察工作与“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精准化服务老干部工作结合起来,以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为价值取向,以“老同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突出政治性、突出时代性、突出导向性,主动作为,开拓创新,用心用情做好老干部工作,为普洱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后她强调,短板蕴含空间,差距就是潜力,市委老干部局全体同志一定要带着对党无比忠诚的态度,勇于担当,攻坚克难,把推进重点业务工作与积极配合做好巡察工作密切结合,统筹兼顾,在履职尽责中展现老干部工作者良好的作风和素养、展现局党总支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把巡察工作的成效体现在老干部工作的创新发展中, 体现在让党放心、让老同志满意的具体实践中,以优异的工作成绩接受巡察组的检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