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出台专门政策,鼓励支持机关、企业、高校、民间组织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办老年大学,不断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今年出台的《厦门老年大学合作办学实施办法》,将进一步加大各级各类老年大学的基础设施投入,启动市级精品课程创建评审工作,特别是在办好现有老年大学的基础上,积极拓宽社会办学渠道,重点探索加强与医疗机构、社会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的合作,通过设立老年学堂、上门送教、合作办分校、设教学点等形式,推动医、养、教融合发展,进一步丰富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