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曹县检察院针对该县农村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中存在的有关问题,由民行检察部门、派驻检察室联合乡镇办事处有关人员组成调研组进行了专项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采取四项措施做好农村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
一、 建立化解赡养纠纷“新模式”。针对农村老年人赡养纠纷日益增多的现状,该院民行部门联合派驻检察室,与当地司法所、法庭、社区等部门成立调解委员会,由派驻检察室牵头组织,坚持“以调解为主,支持起诉为辅”的原则,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7月份,该县孙老家镇祝庄行政村尹某某,其儿子不尽赡养义务,父子关系紧张。检察室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召集调解委员会成员,一起约谈其子,结合新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让其认识到不赡养老人不仅在道德上受到谴责,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其子当场表示一定赡养好老人。该赡养纠纷的解决在当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设立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安全阀”。该院民行部门在总结近年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探索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支持起诉机制,将损害老年人民事行政纠纷案件做为支持起诉的工作重点;同时,为保证支持起诉工作深入、健康的开展,民行部门对涉老纠纷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办理的原则,缩减办案期限,加快办案进度,做到快审快结,切实提高涉老申诉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目前,该院已办理支持起诉案件6件,支持起诉意见均被法院采纳,有力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利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建立老年人低保 “防护网”。该院民行部门在调查走访中发现,在农村绝大多数低保户是老年人,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没有按照有关规定确认低保对象,“关系保”、“人情保”、“权利保”突出,评定程序不规范,暗箱操作等。针对上述问题,该院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一是建议完善低保户确认操作程序,建立个人申请、村委会评议审查、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运行程序;二是建议完善低保公示制度,依法清理不符合条件的“关系保”“人情保,”“权利保”,防止暗箱操作,做到公开透明,设立举报箱和电话,便于群众监督;三是建议完善低保资金发放管理制度,实行指纹鉴定系统,及时堵塞漏洞,确保低保资金运行安全。通过清查,共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者2613人,新增符合条件者1962人。
四、 成立老年人“维权站”。 针对因家庭贫困、分家析产、子女外出务工等原因拒不赡养老人的现象,该院民行部门联合检察室、法庭、司法、民政、老龄以及村委会成立老年人“维权站”,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团结协作,最大限度的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自维权站成立以来,已解答老年人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20余件次,并建议法庭对各类赡养纠纷案件,开通了“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安迪 陈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