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作为金融养老、以房养老的方式之一,我国将试点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随后,“以房养老”的话题再次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官方回应:政府不会推卸养老责任
面对各种质疑与担忧,国家民政部做了详细的释疑。
释疑一:不只发展“以房养老”。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解释,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旨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但“以房养老”问题出现了误读、以偏概全等问题,需要加以澄清。
国务院《意见》中明确提出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等多种养老服务模式。在投融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补贴支持、人才培养和公益慈善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力度大、含金量高的利好举措。在健全工作机制、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强化行业监管、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开展“以房养老”在一些国家已有成熟的做法。这次国务院《意见》借鉴国际经验,提出开展这方面的试点,是积极慎重稳妥的,目的是探索符合国情、满足老年人不同需要、供老年人自主选择的养老保险产品,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方式,进而构建多样化、多层次、以需求为导向的养老服务模式。
释疑二:坚持基本保障。还有人疑惑,政府发展“以房养老”试点,是不是就表明政府不管养老了呢?那么没有房的人该如何养老呢?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国务院近日发布的意见,在基本原则中就提出要“坚持基本保障”。什么属于“基本养老服务”?这位负责人说,“坚持保障基本”,就是要让人人享有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基本养老服务;就是要注重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着力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等。
如何兑现政府“保障基本养老服务”的承诺?民政部相关负责人总结了国务院《意见》提出的四项举措。首先,是对公办养老机构的责任厘清。《意见》要求各地公办养老机构要充分发挥托底作用,重点为“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
对于此次舆论担忧的没钱没房低收入者今后如何养老问题,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将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政策。国务院《意见》提出,要加快建立养老服务评估机制,认真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
试点工作“雷声大、雨点小”,存有六大障碍
新华网报道称,“以房养老”模式在实际运作中,虽然已经倡导、研讨、在个别省市试点了多年,但都处于“雷声大、雨点小”的情形下,主要存在六大障碍。
障碍一:法律和制度未完善。业内人士称:“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层面的‘以房养老’就很难推行。”上海市人大代表姚俭说:“‘以房养老需要民政局、房管局、人社局、金融和保险机构等多个部门一起制定具体的政策和细则才可能得到推展。”上海民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斌认为,在将来新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时,应设立对老年人居住权的优先保护原则。
障碍二:养老观念需要更新。“养儿防老”的观念一直还在影响着一代老人。将自己居住多年的房产抵押给银行或者专业机构,不给子女,许多老人和年轻人还难以接受。这种养老方式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然而,不少人对这一新型养老方式心存疑虑。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说:“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传统观念下房产寄托了家庭太多情感,多数人是过不了‘观念坎’,‘以房养老’作为舶来品,在英法等国家之所以流行,与高遗产税有关。人们在‘以房养老’和‘留房产给子女但要缴纳大笔税金’之间较容易作出选择。但在我国现行税制下,人们没有动力。”上海民政部门调查则显示,高达90%的老人拟将房产留给子孙,愿意倒按揭的不到10%。
障碍三:养老机构不完善。目前,老人不愿意离开自己的房子到养老机构,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养老机构不够完善。好点的养老院收费太高,还要找关系;差的服务又不到位。全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傅旻说:“养老产品缺乏是以房养老推行的最大障碍。养老前景不明朗,没有老人愿意拿着养老钱冒险。”民政部的数据显示,我国城乡养老机构养老床位365万张,平均每50个老人不到一张床。养老从业人员更是不足百万。傅旻认为,在美国“以房养老”是老人为了寻求高品质的养老服务,往往将自有产权住房卖掉住进拥有完善养老设施和服务的养老社区。中国当务之急是加大养老机构建设,补充资源短板。可以从税收优惠、简政放权等方面着手降低民资进入养老行业的门槛,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让老人住有所居、老有所养、品质有保障。
障碍四:金融机构热情不大。“以房养老”金融产品推出的最大阻力来自于金融机构,其中担心房价下行是主要原因。“以房养老”实则是一款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牵涉到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无规可依、风险顾虑及业务各自为营为最大障碍。中信银行于2012年推出“以房养老”按揭贷款业务,是国内较早试点“养老按揭”的银行。但该业务推行以来在深圳、合肥等多地交易量为零。王振耀等专家表示,政府应当搭建好房产评估、政策咨询、纠纷仲裁等机制,并在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保险初期,对申请人和经营机构给予一定税收优惠;对于出现房价波动,引入由政府主导的保险机构或市场化保险公司来分担风险。此外,一旦“以房养老”业务推行,银行、保险机构手握大量房产,就需要盘活交易。现亟须建立这样一个批量交易的平台。
障碍五:70年产权特殊国情。我国推行的住宅用地70年年限也是保险公司和银行等机构普遍担忧的问题。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经不多,而当老人身故后,房子的使用年限更是所剩无几。保险公司或银行依靠剩下的使用年限来补偿已支付的养老金成本,一方面所能承受的给付能力有限,另一方面风险也较大。
障碍六:适合人群“小众”。按照现有情况分析,符合条件的最有可能是独居或孤寡老人,或膝下无子女、子女定居国外的老人,这些老人没有继承等问题。但即使是这类老人也担心,一旦签订协议,即失去了对房屋的所有权,落入“没房也没钱”的境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