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可兑付22万元,银行却以失效为由给8000元打发;存款26年利息不够交管理费,反欠银行钱……类似事件最近在多地银行频繁上演。多年的老存单变成了银行和储户之间的“老大难”。

老存单年久“失效”

近日,湖南郴州市民老刘满心欢喜到银行支取到期存单。24年前,他办理了1000元的保值储蓄,如今到期可获得10万元本息。但工作人员扫了一眼存单就说,这项业务早被叫停,存单失效了,只能兑现6000多元。“银行怎能出尔反尔?”老刘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老刘的遭遇并非个案。最近,全国多个地方接连曝出类似事件。相比之下,更加郁闷的是湖北省丹江口市市民盛忠奎。1989年9月,他在当地建行办理两张1000元积蓄,24年到期后本息共22万元。当他到银行取款时却被告知,存单已失效,只能兑现8400元。即便如此,银行的解释仍“证据确凿”。建设银行湖北分行一位负责人介绍,1989年,个别银行为吸纳存款开办长期保值储蓄业务,但随后由于风险过大被央行叫停,银行就用广播、报纸、电话或客户经理寻访等方式通知客户。

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宫步坦律师说,银行贴一个公告,就视作告知储户,拒绝履约,显然是不合理的。在储户未收到通知、未征得储户同意的情况下,银行无权单方面中止、修改合同。

不只“存单缩水”,还有储户存款竟然反欠银行钱。武汉一老人26年前办的存折,有75元余额。2005年起,银行每年收取12元小额账户管理费。但老人一年利息不到12元,取款时被告知还欠银行的钱。

某媒体对银行服务做了一项民意调查显示:16,214位受访者中,将近14,000人不约而同地抱怨了银行的霸王条款,占比高达86%,超过六成的受访者对我国银行业持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态度。

专家指出,一些银行“店大欺客”的弊病由来已久,与消费者之间因收费及服务问题的纠纷屡屡发生,捆绑销售等行为也很常见,伤害了储户的合法权益。

银行服务理念需改进

储户权利被银行利益踩在脚下,背后暴露了备受诟病的权利不对等问题。银行与储户之间本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具有对等权利与义务,但现在大多银行处理问题时总从自身利益出发,一手制定规则和流程,使得储户权利经常被忽视。

事实上,作为银行监管部门的中国银监会已认识到这一问题,并特别增设了金融消费者保护局,旨在维护储户的权益。不过,尽管监管部门把关更严,管理更规范,但还是难以摆脱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充分的尴尬,银行“店大欺客”事件仍屡屡发生。

不难看出,造成国有商业银行服务质量备受诟病的根源在于垄断。垄断制度确保了银行能够获得高额利润,市场份额相对固定。缺乏竞争,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自然倒置。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完善法制法规,加大监管力度,维护消费者利益。

当然,仅凭监管部门的治理,只会让银行暂时“夹起尾巴”。根治银行业的傲慢病就必须切掉垄断毒瘤,破除现有垄断格局,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加入,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增强消费者的选择机会与博弈空间,银行业服务民生才不是一句空话。

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金融领域的改革,民营银行、互联网金融等正在逐渐打破传统银行的垄断地位。专家认为,银行应该推进改革的顶层设计,改进经营模式,改善服务质量,真正树立“客户至上”的理念,放下姿态,更好地发挥银行支持实体经济、服务大众的金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