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2013年,很多人都把目光投向了“住房”,而关注的焦点就是房价上涨何时能够停下脚步。从年初的“国五条”、城镇化,年中的“钱荒”来袭,多地上演“千人抢房”,到年末的“自住型商品房”政策的出台,全国多地的停贷、惜贷现象,以及小产权房的“转正”还是“下岗”。同时,让房产处于风口浪尖的还有以房养老试点的推出、应对“限价令”房企精装拆分变相涨价和全国房租已连续上涨47个月……对于工薪阶层而言,“房价上涨”的确是一个沉重的话题。

 

房价上涨之困

《人民日报》2013年7月16日的题为《各地房价上涨压力不减 各方预期房价仍可能上涨》的文章称,国家统计局公布的5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显示,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数量仍有65个。相比“国五条”刚刚落地的3月,环比上涨的城市数量有所下降,平均涨幅也由1.09%放缓到5月份的0.91%,但同比涨幅仍在继续冲高,新建商品住宅平均同比涨幅达5.65%。其中,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房价上涨压力仍较大。以北京为例,上半年新建住宅签约超过6.2万套,同比上涨约28%,是近4年来上半年同期的最高值。相比新房市场,二手房市场显得更为热闹。据链家地产统计,上半年北京二手住宅成交量约为9.5万套,比去年同期大幅上涨70.6%。

《央视财经评论》2013年10月10日的文章《房价连涨各地频现抢购现象 危险正在来临》指出,在刚刚过去的十一长假中,和出游热情同样高涨的就是人们买房的热潮。10月的第1周,北京、上海等多个城市,日光盘频频出现,排号、抢购的场面也在不断上演,房价和成交量在这样的热潮中轮番上涨。数据显示,10月1日到6日,广州10区2市,共成交716套住房,均价约为9336元/平方米。成交大户主要集中在增城、南沙、花都和番禺等近郊刚需盘。在南京,有5家楼盘选择长假前一天晚上开盘,其中有3家预购火热。位于城南板块的这家楼盘也在当天销售出八成以上。在深圳,位于宝安区的楼盘营销中心,国庆期间每天接待数百位意向购房者,最多时有近千人。据搜房网数据监控中心统计,10月1日至7日期间深圳全市共有20多个楼盘入市。

人民网2014年1月6日发表的文章《2013年全国房价上涨与各地房价控制目标相差甚远》提到,去年“北上广深同比涨幅高达20%,26个主要城市涨幅超10%,69个城市房价上涨……”2013年全国房价涨声一片,这与年初各地制定的房价控制目标相差甚远。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去年11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一线城市新建住宅价格已连续3个月同比涨幅在20%以上;厦门、南京、西安、武汉等26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10%。

业内人士表示,调控难以触及地方政府的根本利益——土地财政,也就难以控制住房价。中原地产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主要的40个城市,土地成交额高达14,707亿元,同比上涨45%。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全面创造年度土地成交新纪录。“一方面是政府高喊‘严控房价’,另一方面却是‘放任’土地市场成交火爆,暴露的恰是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于依赖。”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表示,在楼市火爆的时候,地方政府更愿意多卖地,而缺乏真正控制房价的动力。

房价上涨之因

《中国企业报》2013年5月7日发表的题为《社科院报告:住房供求已失衡 房价面临全面失控》的文章指出,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公布的报告称,住房供求已经失衡,房价面临全面失控,如果不及时推进改革,那么市场还将出现大起大落。只有在坚持调控不放松的同时,加速推进房地产市场制度的综合改革,才有可能走出“屡高屡调”的历史怪圈,实现房地产市场与国民经济的良性协调发展。

在分析房价上涨的原因时,卓达集团副总裁、大中华购物中心联盟主席助理柏文喜认为主要是3个因素:第一,地方政府财政压力的倒逼,让其以各种方式消解了“国五条”对房价的压力。第二,从长期因素来看,决定房价的因素主要还是供求问题。他认为,中国基本实现了一个家庭拥有一套住宅居住的状态,但房产持有不均衡,经常是有房子的人持有2至3套以上,没房子的人、刚需一族仍然是规模巨大,而且城镇化的趋势让刚需一族成为比较坚定的市场基础,在相当长的一个时间段内,因为人口向城市集中,尤其是向大中城市集中,还是让刚性需求有较大的市场。第三,中国房价还受国际因素的影响。房价受中国货币发行量的影响,中国的货币发行量又受制于西方主要货币发行量的影响,在西方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情况下,人民币要保持资金不外流,也被迫采取相应的量化宽松的政策,这样会导致大量的人民币被释放出来,进入货币市场,引起资产价格上涨。

新华网2013年4月25日的题为《中国社科院蓝皮书:2013年房价仍有较大上涨压力》的文章提到,我国房地产市场供需总量和结构矛盾积累多年,2013年调控难度进一步加大。受宏观经济复苏影响,2013年房地产投资性需求增长压力可能有所缓解,但消费性自住购房需求有望加大释放。受2012年房地产投资相对低迷和2012年末房地产交易量大幅放大的影响,2013年新增房产供给将相对偏紧,而存量住房供给则取决于调控政策走向。就全国平均状态而言,持续的求大于供是推动价格上涨的重要因素。

蓝皮书指出,2013年房地产交易取决于具体政策措施的选择和执行力度。如严格执行20%个税政策将压缩存量住房供应,短期内加剧供不应求市场格局,可能助长房价上涨。如政策重心转向住房持有税,则加快存量住房入市供应,缓解供不应求格局,可能促使房价平稳走势或有所回落。

《人民日报》2014年1月6日的文章《房价走高不能嫁祸房产税 供求失衡成为主因》称,随着2013年12月房价以“涨声”收尾,去年全年的楼市主题均以“涨”字作结。面对始终下不来的房价,各种声音与看法充斥市场。有观点认为,房价之所以高,原因之一在于房地产税费太高。

从2011年1月28日上海、重庆两地试点房产税开始,即便时间已经过去近3年,对于房产税存在的合理性仍然有不少质疑。对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说:“房产税作为一种制度性的存在,跟房价涨跌没有直接的联系,不会助推房价上涨。从重庆和上海的经验看,并没有明显表现出上涨因素里有房产税助推的原因。从根本上说,房价的上涨还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土地供求量的减少和人口迁移的增多,使刚需居高不下,是一线城市房价上涨的主要原因。”

“从目前的全国楼市看,一、二线城市主要因为集聚了过多资源,使房价易涨难跌。”张大伟表示。他认为,房产税的征收从制度设计上来讲,不仅不会造成房价上涨,反而有助于抑制投机需求,通过将税费转移到持有环节,有助于挤出目前市场的存量闲置房源,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供需矛盾,降低房价上涨的速度。

房价上涨之解

中国消费者网2014年1月2日的文章《2013年楼市回顾:8项举措抑房价》称,2013年,我国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法规:①国五条。“国五条”要求,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②京十九条。北京发布落实“国五条”细则,被称为“京十九条”。其中,禁止京籍单身人士购买第二套房、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出售5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个税、进一步提高第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等成为最大的亮点。③自住型商品房建设。2013年10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提出7条措施加强房地产调控。④房地产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描绘了深化改革的新蓝图。《决定》涉及房地产的内容并不多,但其中“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的说法,被业界认为是楼市调控长效机制即将出台,房地产市场有望回归平稳。⑤土地改革。《决定》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这意味着今后将打破城乡有别的土地管理制度框架,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征地补偿上访不断的现象,并盘活农村土地市场,转变政府经济增长方式。⑥小产权房。《决定》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⑦专项维修资金。2013年11月28日,北京市正式发布《关于简化程序方便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等6种情形,可应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⑧限贷、停贷。2013年11月份以来,停贷的城市逐渐由一线城市发展到二、三线城市,停贷的产品也逐渐由原来的仅限于第二套房扩展到首套房。

《北京青年报》2014年1月6日的文章《2013年房价调控年度目标或落空 控制目标或逐步淡出》指出,除了房价调控年度目标“落空”外,个税调控也被“悬空”,除北京外,多城市在执行中未公布房屋交易20%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实施细则。而在历次调控过程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冲抵了调控效果。购房者为了突破家庭限购数量,“假离婚”之类的招数应运而生;开发商为了逃避限价监管,拆分精装、毛坯合同变相涨价的行为屡禁不止。最后的结果是房价统计数据下降了,开发商钱也没少赚,但房价上涨的顽疾却难以治愈。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珏林表示,中央对房地产市场的态度将由需求管理转向供给管理,下一步既要增加供给,又要释放存量。“楼市调控的任务和责任应下沉给地方,对个别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适时约谈,共同寻找房价上涨过快的原因,制定行之有效的办法。”业内人士分析,房地产调控或将以“重税收、轻管理”的思路展开,成为2014年楼市调控的主要手段。不过,专家认为,今年“限购、限贷”等措施仍将存在,“房价控制目标、限价、限签”等则可能逐步淡出。

链接:国外调控房价概览

美国:美国的住房市场比较成熟和完善,主要依据市场规律运行。房屋的建设、销售和价格均由市场供求这只“无形之手”操纵,政府并不直接干预。不过,政府也有自己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手段,主要是利率和税收。

新加坡:在新加坡,民用住宅主要由政府组屋和商品房两部分组成。其中,类似于中国经济适用房的政府组屋由政府投资修建,价格也由政府统一规定,以低价出售或出租给中低收入阶层使用。居民购买组屋价格低廉,也受到严格的限制:屋主在一定年限内不得整房出租;5年内组屋不得转让,也不能用于商业性经营。新加坡还规定,一个家庭同时只能拥有一套组屋,防止投机多占。另外,业主出售或购买时间不足1年的房屋,要缴纳高额的房产税。

日本:日本政府主要通过立法对地方政府兴建廉价住房等提供实物、金融和税收等方面的支持,以实现改善国民居住条件的目的。日本政府在支持兴建廉价住房方面的主要做法是,中央政府出资鼓励地方政府兴建住房和收购住房,然后再以较低价格出售或出租给中低收入者。依照《公营住宅法》,日本中央政府要为地方政府兴建用于出租的住房提供财政补贴。其中,新建住房的费用由国家补贴一半,而翻修住房的费用由国家补贴1/3。

韩国:为了控制房地产市场过热势头,韩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措施抑制房价的快速上涨。政府将“疏”与“堵”相结合,在扩大住宅供应量的同时推出了相关的金融和税收政策。韩国财政经济部、建设交通部和环境部等部门公布了房地产治理方案,推出了重点扩大优质低价住房的供应量和放开对民间住宅用地的限制等政策。

法国: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法国政府大力推行廉租房制度,并不断完善房屋租赁市场。政府规定,人口超过5万的城镇中,廉租房占全部住房的比例不能低于20%。廉租房的资金主要来自于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同时,法国中央银行还通过加息控制房贷规模扩大。此外,法国政府对房产所有者征收重税,以免投机者扰乱房地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