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息:蓬莱市财政拨专款200余万元,用于缴纳2011年度特困单位离休干部和建国前老工人医疗保险费。
近几年,蓬莱市政府高度重视离休干部和建国前老工人的医疗待遇问题,为确保这些人员医疗待遇切实得到落实,根据蓬办发[2002]22号文件精神,今年蓬莱市“三个机制”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的特困单位进行了核实认定,有近百家特困单位无能力为其147名离休干部、56名建国前老工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市财政及时根据特困单位实际情况,分别按统筹标准给予全部或部分解决,合计支持医疗保险费2012500元,全市所有离休干部和建国前老工人医疗保险待遇得到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