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评论:政府发工资“聘”子女照顾爹妈,可行吗? 山野文香 评论于 2014-10-14 17:14 可行,即使不发工资也得照顾爹妈! 娴雅女人 评论于 2014-10-14 17:08 会不会有些不孝子女冒名领赏啊? yuzhicheng 评论于 2014-10-14 16:40 初衷是好的,做起来问题会很多。 笠翁立仁 评论于 2014-10-14 16:23 我的看法是:照顾失能、半失能等卧床不起的老人,国家根据情况给于一定的补助费(不是工资),由老人自己选择照顾人。我的亲家子女多,他们采取轮流伺候,每家两个星期,也很好。要是子女不在跟前,子女就不可能长期在家伺候,这是工作单位也不允许的。就不能全篇一律,一个模式,死搬硬套执行。国家制定政策不需要太具体,有钱的话只发补助费就行了。 侯从礼 评论于 2014-10-14 15:32 这要看国家的经济实力,如果经济基础确实雄厚,这样做也并非坏事。不过,这件事说说简单,具体到实际,恐怕会有许多麻烦事。譬如,什么样的家庭可以领取?这要逐级调查,召开村民代表讨论,报上级机关审批,等一步步走下来,需要很长的时间,农村评选低保就是这样。等审批下来后,恐怕黄瓜菜要凉了。 桃园愤青 评论于 2014-10-14 15:13 我的看法如下。1、参考国外的法律,我觉得可行。网上查了一下。美国的法律是这样,父母有抚育子女的责任,子女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低收入和无收入的老年人由国家赡养,各种福利五花八门。如果子女为父母提供生活费,子女可以减税。所以我们要改变养儿防老的观念,养老是社会的责任,政府承担是理所应当的。2、政府可核算成本。如果政府建立的要老机构,善养一个老人肯定不止300——400元。这里只是根据那些特困家廳算出来的标准,根据平均数算,要高出这个数目的,应该提高发工资的标准。也要考虑其他家庭老人的赡养问题。3、要加强爱老孝老的教育。特别是将来两口小人言4——6口老人的现象。有许多思想工作要做。 这是一件很复杂的工作,最好现在小范文内试点,然后推开。 吕京蝈1949 评论于 2014-10-14 14:56 这个办法好,家家都有难念的经,百日床前无孝子,最好是和儿女在一起,多鼓励,这就是社会主义优越性。赞成,支持! . 秋山云水 评论于 2014-10-14 14:15 这项举措初初衷是好的,做起来方方面面的问题会很多。 省经信委甲继祯 评论于 2014-10-14 14:12 支持程友的观点。南京的做法值得进一步斟酌。 蜂缘墨趣 评论于 2014-10-14 13:57 不可取,养不养老不是钱的事。
笠翁立仁 评论于 2014-10-14 16:23 我的看法是:照顾失能、半失能等卧床不起的老人,国家根据情况给于一定的补助费(不是工资),由老人自己选择照顾人。我的亲家子女多,他们采取轮流伺候,每家两个星期,也很好。要是子女不在跟前,子女就不可能长期在家伺候,这是工作单位也不允许的。就不能全篇一律,一个模式,死搬硬套执行。国家制定政策不需要太具体,有钱的话只发补助费就行了。
侯从礼 评论于 2014-10-14 15:32 这要看国家的经济实力,如果经济基础确实雄厚,这样做也并非坏事。不过,这件事说说简单,具体到实际,恐怕会有许多麻烦事。譬如,什么样的家庭可以领取?这要逐级调查,召开村民代表讨论,报上级机关审批,等一步步走下来,需要很长的时间,农村评选低保就是这样。等审批下来后,恐怕黄瓜菜要凉了。
桃园愤青 评论于 2014-10-14 15:13 我的看法如下。1、参考国外的法律,我觉得可行。网上查了一下。美国的法律是这样,父母有抚育子女的责任,子女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低收入和无收入的老年人由国家赡养,各种福利五花八门。如果子女为父母提供生活费,子女可以减税。所以我们要改变养儿防老的观念,养老是社会的责任,政府承担是理所应当的。2、政府可核算成本。如果政府建立的要老机构,善养一个老人肯定不止300——400元。这里只是根据那些特困家廳算出来的标准,根据平均数算,要高出这个数目的,应该提高发工资的标准。也要考虑其他家庭老人的赡养问题。3、要加强爱老孝老的教育。特别是将来两口小人言4——6口老人的现象。有许多思想工作要做。 这是一件很复杂的工作,最好现在小范文内试点,然后推开。
这是一件很复杂的工作,最好现在小范文内试点,然后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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