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评论:政府发工资“聘”子女照顾爹妈,可行吗? 莲山令敏 评论于 2014-10-14 13:38 这个办法好,家家都有难念的经,百日床前无孝子,最好是和儿女在一起,多鼓励,这就是社会主义优越性。赞成,支持! 马保安 评论于 2014-10-14 13:04 可作为补助金发放,不能叫工资,不过,这种做法可以尝试、推广。 青青 评论于 2014-10-14 13:03 我同意乐天派老师的看法。“这是个好方法,既能让老人能与子女在一起,又能解决子女的生活问题,两全其美。说明我们的国家富了。至于怎么能办好,还要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去总结。我举双手赞成!”赡养父母当然是应尽的义务,但是具体到每个家庭,又有很多实际困难,比方某些很困难的低保或贫困家庭,要抚养孩子,必须打工挣钱,父母就没法顾及。所以南京这措施也不错,很人性化。 . 阳光常在 评论于 2014-10-14 12:26 对于赡养父母是小辈应尽的义务。现在政府发钱你去赡养,是什么意思?中国人民的传统美德都到哪里去了?耐人寻味?你可以给低保老人,卧床不起的老人多一些照顾,多发一些钱,没有人去偏的,谁没有老的那一天?有子女的可以轮流伺候,没有子女的政府和社会团体招募年轻的老年人照顾岁数大的老年人,给予一定的报酬是应该的。 乐天派 评论于 2014-10-14 12:10 这是个好方法,既能让老人能与子女在一起,又能解决子女的生活问题,两全其美。说明我们的国家富了。至于怎么能办好,还要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去总结。我举双手赞成! 不语 评论于 2014-10-14 12:00 没有必要。又给啃老族送一点油水。对确实没有能力赡养卧床老人的,政府可以适当关心救助,不一定是钱。 又臣玉贝 评论于 2014-10-14 11:39 初衷是好的,但做起来方方面面的问题会很多。 快乐驿站 评论于 2014-10-14 09:52 尽管这种政策的初衷是好的,但我看不好实行。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不能因为需要挣钱就不不尽义务了。政府花上300元400元也不一定能换取某些人的孝心。我觉得国家还是应该在改善社会公德上多出台政策,多多奖励那些经济上并不宽裕又能好好赡养老人的模范人物。“赡养父母领工资”,究竟什么样的人可以领工资,什么样的人不能领,很难界定一个合理的标准。 苏锡林 评论于 2014-10-14 09:26 子女养老是应该的是本分,政府必须提倡子女孝敬老人,但是政府出钱没必要。对那些没有能力赡养老人的人可以进给予适当的救助。 gajlgk 评论于 2014-10-14 09:12 创新改革,值得尝试!!!
青青 评论于 2014-10-14 13:03 我同意乐天派老师的看法。“这是个好方法,既能让老人能与子女在一起,又能解决子女的生活问题,两全其美。说明我们的国家富了。至于怎么能办好,还要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去总结。我举双手赞成!”赡养父母当然是应尽的义务,但是具体到每个家庭,又有很多实际困难,比方某些很困难的低保或贫困家庭,要抚养孩子,必须打工挣钱,父母就没法顾及。所以南京这措施也不错,很人性化。 .
阳光常在 评论于 2014-10-14 12:26 对于赡养父母是小辈应尽的义务。现在政府发钱你去赡养,是什么意思?中国人民的传统美德都到哪里去了?耐人寻味?你可以给低保老人,卧床不起的老人多一些照顾,多发一些钱,没有人去偏的,谁没有老的那一天?有子女的可以轮流伺候,没有子女的政府和社会团体招募年轻的老年人照顾岁数大的老年人,给予一定的报酬是应该的。
乐天派 评论于 2014-10-14 12:10 这是个好方法,既能让老人能与子女在一起,又能解决子女的生活问题,两全其美。说明我们的国家富了。至于怎么能办好,还要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去总结。我举双手赞成!
快乐驿站 评论于 2014-10-14 09:52 尽管这种政策的初衷是好的,但我看不好实行。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不能因为需要挣钱就不不尽义务了。政府花上300元400元也不一定能换取某些人的孝心。我觉得国家还是应该在改善社会公德上多出台政策,多多奖励那些经济上并不宽裕又能好好赡养老人的模范人物。“赡养父母领工资”,究竟什么样的人可以领工资,什么样的人不能领,很难界定一个合理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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