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之家
  1. 首页
  2. 专题
  3. 本期话题
  4. 所有评论:拐卖儿童,是否应该判死刑?

所有评论:拐卖儿童,是否应该判死刑?

谭绪荃
谭绪荃 评论于
拐卖儿童罪应视情节而定,不能废除死罪。
乐天派
乐天派 评论于
对于主动地屡教不改的重大犯罪应当执行死刑。别说34起,10起就该杀!
纪慎言
纪慎言 评论于
人贩子也是不一样的,那些贩卖人口多并造成被贩卖儿童死亡或伤残的罪大恶极者可以施以极刑;而一般罪犯可以判处重刑即可。我倒以为,应该对食品药品造假或滥用有毒添加剂者,以图财害命治罪,像对制毒贩毒者一样处以重刑甚至极刑!!!
温柔的小白兔
温柔的小白兔 评论于
人贩子是人,但他做了人不应该做的事!对此类罪犯应予严惩!罪大恶极者应依照法律处以极刑。
昔日老兵
昔日老兵 评论于
应该视其情节设定有期徒刑的最低标准,一般不应该少于十年。情节恶劣或者是严重者应该重判,敢于开杀戒才能有效的震慑后来者不敢有此犯罪念想。打击拐卖儿童的量刑应该严于打击贩毒。该杀的不杀,对不起老百姓。
6761
6761 评论于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没有拐卖就没有伤害!对拐卖者格杀勿论!
吕京蝈1949
吕京蝈1949 评论于
对罪行严重的人贩子应当判处死刑。否则,难以震慑此类犯罪。
.
于春永
于春永 评论于
必须严惩,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yeynsn
yeynsn 评论于
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第一页<5678>
发表评论

2025 © 《老干部之家》杂志社   鲁ICP备2023044249号

电脑版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