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评论:离婚“限号” 您怎么看?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限号是没用的,还是顺其自然吧!
不到万不得已,谁愿走离婚这一步?
应当尊重成年人的 婚姻自由
对年轻人一时冲动者是有效的。
有关地方的民政部门的同志,用心良苦,虽然不能阻止个人的离婚权利,但是对部分感情没有破裂,只是一时冲动的行为,说不定会起到缓冲作用,我举双手赞同。限制离婚,不是阻止离婚。只要不是千方百计阻扰个人权利的行使就无可厚非。
你无论是忙不过来,还是冷处理,都不符合法律精神。只要有法,就得依法行事!
离婚限号对于挽救婚姻没有多大意义。但凡到民政局要求办理离婚的,一时冲动的为数很少。对于这类的离婚案件或许起到缓冲作用,然而对于大多数早已关系破裂的婚姻,通过这种方式是挽救不回来的。
这是很错误的,应该按婚姻法来办。
这不是一种好办法,从严格意义上讲,是一种违法行为。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方面,二者都属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然,事先进行必要的调节劝说是可以的,但不能强制使用违背当事人意愿的手段和措施。
没办法的办法。随着社会的发展,婚姻会呈献出多种形式,只要合理合法,就随其自然吧。不过,教育是必须的,管理机构总不能无所作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