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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评论:离婚“限号” 您怎么看?

侯从礼
侯从礼 评论于
不到万不得已,谁愿走离婚这一步?
牟平燕子
牟平燕子 评论于
应当尊重成年人的 婚姻自由
wsh1949
wsh1949 评论于
对年轻人一时冲动者是有效的。
缔重究
缔重究 评论于
有关地方的民政部门的同志,用心良苦,虽然不能阻止个人的离婚权利,但是对部分感情没有破裂,只是一时冲动的行为,说不定会起到缓冲作用,我举双手赞同。限制离婚,不是阻止离婚。只要不是千方百计阻扰个人权利的行使就无可厚非。
仙公山人
仙公山人 评论于
你无论是忙不过来,还是冷处理,都不符合法律精神。只要有法,就得依法行事!
情义2011
情义2011 评论于
离婚限号对于挽救婚姻没有多大意义。但凡到民政局要求办理离婚的,一时冲动的为数很少。对于这类的离婚案件或许起到缓冲作用,然而对于大多数早已关系破裂的婚姻,通过这种方式是挽救不回来的。
八月树
八月树 评论于
这是很错误的,应该按婚姻法来办。
嘉言懿行
嘉言懿行 评论于
这不是一种好办法,从严格意义上讲,是一种违法行为。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方面,二者都属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然,事先进行必要的调节劝说是可以的,但不能强制使用违背当事人意愿的手段和措施。
小龙女
小龙女 评论于
没办法的办法。随着社会的发展,婚姻会呈献出多种形式,只要合理合法,就随其自然吧。不过,教育是必须的,管理机构总不能无所作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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