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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评论:离婚“限号” 您怎么看?

笠翁立仁
笠翁立仁 评论于
我认为,“限号”离婚,限制了市民的婚姻自由,为市民办事婚姻登记带来不便。但是,因为办理量大,民政部门而又人手不足,对办理婚登实行“限号”。“这种原因的‘限号’,有关部门应着力解决,不要让它变成登记员偷懒的借口。对符合协议离婚的有关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离婚登记,颁发离婚证。
吕京蝈1949
吕京蝈1949 评论于
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也是冷处理的一种有效方式。.
桃园愤青
桃园愤青 评论于
有用但是有限。近年,离婚率上升和道德观念有关,加强婚姻家庭教育才是正理。
纪慎言
纪慎言 评论于
过去施行生孩子要号(准生证),现在俩人不想生孩子要离婚了也得要号,亏得我们这些工作人员有的是时间和精力琢磨出这些卡人的办法来,高!实在是高!
6761
6761 评论于
缓解离婚的一种方式。
gabee
gabee 评论于
是冷处理的一种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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